为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保障质量安全,增加有效供给,实现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产业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2年,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绿色发展、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规模效益稳步增长,实现我省生物医药产业规模4000亿元以上。
——骨干培育。重点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1家,超百亿元的企业10家,超亿元的企业100家,销售额超百万的单个品种达到1000个以上(简称“一十百千”),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粤产生物医药品牌。
——质量安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制造体系和标准规范不断完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序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骨干企业开展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建设,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创新能力。实现大中型生物医药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年均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争取建设1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1.培育和集聚一批具有引领性的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支持省内生物医药领军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延伸产业链,增强综合竞争力;鼓励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行业集中度;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以龙头企业带动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世界500强外资药企在广东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挖掘并重点扶持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发展壮大。
2.促进一批药品和医疗器械小微企业上规模。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大对库内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落实对新升规企业的税收、融资、用地支持,引领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二)培育一批大品种、挖掘一批经典名方。
1.培育一批单一大品种,加速产品产业化。加快培育生物医药制造业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培育一批心血管药、抗癌药、糖尿病药、生物制剂、生物医学诊断、医疗器械、医学影像等细分领域的“拳头产品”。培育名优中药大品种,创制一批临床价值大、规模效益明显的中药新品种,加快推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中药创新药的产业化。
2.加快中药经典名方的开发与产业化。建立有效机制,挖掘、保护一批经典名方,以发展促传承,鼓励各地对广东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打造5个左右省级岭南特色的中药大健康产业集群。
(三)建设一批重点生物医药产业园区。
1.进一步提高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产业集中度。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园区的集聚辐射效应,推动以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珠海、东莞等地为核心的珠三角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引导现有园区立足自身优势,聚焦重点,突出特色,进一步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度和吸引力,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向优势显著的开发区(产业园区)集中。
2.完善园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园区竞争力。培育创建一批主业突出、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示范效应强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鼓励园区先行先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生物医药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和实验设施建设,实现园区特色招商和错位发展。鼓励园区与央企、国企、世界500强企业对接合作,谋划、引进大项目、大企业,完善产业链条。
3.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绿色发展。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推动现有园区建设,对有条件的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行绿色制造,创建一批低能耗、低排放的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打造绿色生物医药供应链,建立生态安全、低碳循环的生物医药产业绿色发展模式。
(四)重点建设一批中药材种植和短缺药保障生产基地。
1.建设岭南特色的中药材种植基地。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借助区域资源优势,开展中药材尤其岭南特色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及中药饮片加工一体化,推广中药材无公害种植,加强南药深加工产业集群和中成药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建设新会陈皮、化州橘红、广藿香、肉桂、穿心莲、鸡血藤、三叉苦等岭南特色中药材,鼓励中药骨干企业在省内外发展中药材的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基地,保障重点大品种的原材料供应。提高中药材废渣等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生物医药企业与四川、云南、黑龙江等中药材生产基地开展互赢合作。
2.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培育建立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立足广东、服务全国的短缺药供应保障联盟,支持申报和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针对用量小、临床必需、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开展定点生产试点,保障我省有地方特点短缺药品的供应。
(五)加强协同创新,加速推动成果产业化。
1.协力推进和完善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建立企业和政府间的对话机制,及时通报国家、省出台的生物医药政策,听取企业对我省生物医药政策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共建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围绕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合作。配合科技部门搭建、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对接平台,优化技术支撑,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尽快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2.大力促进本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并重点支持省内医疗器械龙头企业与医院联合参与国产先进医疗装备发展应用示范项目,推动我省医疗机构建立国产医疗器械评价及应用示范基地。
3.培育省级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积极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指导有一定条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结合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总体布局,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生物医药高端制剂与绿色制造”“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建设。全力培育和推动具备一定基础的省级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4.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统筹企业创新资源配置和创新能力建设。
(六)加强质量把控,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
1.支持企业构建完善生产制造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不断巩固提升质量优势。大力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支持仿制药大品种技术改造和质量升级,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等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提高产品质量均一性和可控性。推动企业改进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提升药品医疗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加快制药装备的升级换代。提高制药工艺及装备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重点推动智能、联动、柔性生产、组合制药装备新产品开发,切实提升包材和辅料的品质,加强产业综合配套能力。
(七)加强两化融合,促进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1.继续推动生物医药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积极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2.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推广数字化车间。支持在具备条件的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3.支持生物医药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示范。促进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信息技术融合,推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应用。引导企业积极研发可穿戴设备、智慧医疗产品等健康类消费品,促进智慧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惠企政策宣贯落实力度。
充分运用好国家和省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政策,以及《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实体经济十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民营经济十条”)和《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外资十条”)等政策措施,积极在生物医药企业中宣贯落实相关政策,支持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二)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1.加大财政资金导向性作用。落实现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生物医药产业各类基地(园区)、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等给予一定财政补助扶持。鼓励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国家或省级产业转型升级、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等财政政策支持。对省内医疗设备企业加强首台(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对符合先进装备制造业财政扶持政策的项目给予支持。积极指导生物医药企业申报和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2.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充分发挥省产业发展基金对生物生物医药产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挖掘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进入项目储备库,力争推动扶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3.加大金融政策对产业政策与互补。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为省内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多渠道、低成本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保险业探索服务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服务新模式,引导用户支持应用创新型产品,推动企业创新产品加快产业化和推广应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