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落实佛山市“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健全高校成果落地转化的服务体系,提升高校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服务能力,根据《佛山市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佛教高〔2018〕5号),由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以下简称“成果转化中心”)组织实施高校科技成果中试项目(以下简称“中试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就2022年中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中试是指科技成果从试验原型到产品批量生产(技术批量应用)之间的工程化试验阶段。中试项目旨在鼓励市内外高校科研团队围绕技术创新成果开展工程化试验,并对取得较好中试结果和中试价值的项目承载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和登陆。申报单位在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线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urfcc.com/,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并登陆使用。 (二)申报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在“政策申报”栏目中选择“2022年中试项目立项”,网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形式审查及书面材料报送。转化中心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应按审查要求及时重新提交或补充材料并于收到形式审核通过通知后报送纸质材料。 (四)项目评审。转化中心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安排书面评审、公开答辩、现场考察等事项,由评审专家组提出建议立项项目名单。 (五)评审后续工作。 转化中心将综合评定结果汇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官网公示后,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公布立项结果。项目实施期满,项目承担单位按考核通知要求提交验收申请。 三、受理信息 (一)申请时间 服务平台开放申请时间:2022年5月10日8:30。 首次提交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7:00。 形式审查修改截止提交时间:2022年6月17日17:00 纸质签字盖章版申报材料收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7:00。 (二)纸质材料受理信息 项目申请单位应于收到形式审核通过通知后按提交要求报送纸质材料至转化中心(一式贰份),收件人:汤子情,电话:0757-81232097,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B8座二层。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子情,电话:0757-81232097,申报咨询微信服务号:18988636903(微信同号)。 联系人:钟毅,电话:0757-83205010,18923138563。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2022年中试项目立项申报指南 2.2022年中试项目立项申报书 3.在职证明(模板)
佛山市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
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用户可在本页面进行网上政策申请
2形式审查平台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结果以平台消息和短信方式通知用户
3专家评审平台组织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内容评审,评审结果将以平台消息和短信方式通知用户
4综合评定市教育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确定项目资助名单,形成资金分配方案
5名单公示拟认定或立项项目名单在成果转化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下达立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平台将根据公示结果,以平台消息和短信方式下达认定通知文件,并签署立项合同
特别说明 【温馨提示】申报材料第7项“其他佐证材料”的要求说明如下: 按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可能或者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1.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2.有关部门技术鉴定情况。 3.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 4.用户使用报告。 5.新药证书及生产批文。 6.项目相关的产品、生产线、设备等照片、图片。
申报材料
报送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立项所需申请材料一式贰份。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收到形式审核通过通知后,打印《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相关项目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转化中心。 2.所有材料须严格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顺序胶装,编制目录和页码(其中附件材料必须编制子目录,各附件之间用彩页分隔),封面使用200g卡纸,封面内容采用PDF申报书首页,正文内容采用双面打印,并与附件材料目录、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申报书需制作书脊,格式为:“中试项目” “具体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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