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填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1574号)的要求,现将今年填报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数据项目及要求 (一)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的填报分为季度报、上半年报、下半年报和全年报; (二)季度报是填报2019年每个季度开始至季度结束的数据累计数; (三)上半年报是填报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数据累计数,下半年报是填报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累计数; (四)全年报是填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累计数。 二、填报对象及要求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即2016、2017、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企); (二)在广东省内注册,已列入省高企培育库,尚在培育期内的企业(即2016、2017年列入高企培育库,但未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 (三)上述(一)、(二)点所指的企业须填报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的上半年报、下半年报和全年报; (四)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除了填报上半年报、下半年报和全年报,还须填报季度报(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请见附件)。 三、填报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时间 1.重点联系高企填报第一季度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的截止时间为4月17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的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8日; 2.全年报的企业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的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3.第二、三、四季度报,上半年报和下半年报的填报截止时间及要求由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二)填报要求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材料的,将由认定机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按时完成填报; 2.企业填报前请在“系统管理”更新本单位信息,并确保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注册号等数据填报准确(企业注册号/填报号是登陆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看到的系统注册号); 3.请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填报对象在网上完成填报,并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在5月20日前将已完成填报的企业清单和未填报的企业清单报市科技局; 4.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填报数据严格把关,审核相关数据逻辑平衡关系。 四、填报程序 (一)填报方式 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实行网上填报。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企数据登记表”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企业运行数据,并完成网上提交。 (二)数据审核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情况数据登记表”进行形式审查,对有疑义的数据,应及时通知企业完善。 (三)数据提交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数据完成审核后,将其提交到市科技局(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陈 荣 83355498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何伟东 82340448 南海区科技局: 黄芬玲 86334412 顺德区科技局: 何启伦 22830363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罗敏婷 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伟秋 87700138
附件:重点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陈荣,电话:83355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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