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2-04-01 18:06   点击数:1554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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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21〕16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顺府发〔2021〕4号)等文件,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强区建设,增强区域引才磁场,吸引科技型人才携带资金、项目来我区开展创新创业,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现启动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以及智能机器人、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报方式

  团队及承载单位须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见附件3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间安排

  (一)2022年第一批次线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9日下午17:00时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二)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6日下午17:00时前。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团队承载单位要求在顺德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时间为截至申报日期未满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在项目承载单位(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之和不得低于项目承载单位(公司)总股份的20%。

  (二)团队承载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对项目的实施、自筹资金配套承担主体责任,保障自筹经费足额按时投入。申请财政资金未获得足额支持时,缺口部分应由项目承载单位解决,请据实核算申请的财政资金,切勿夸大填写。在财政资金未到位时,应优先使用自筹经费。

  (三)团队及承载单位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的所有附件,并如实填写申报资料。申报书将作为签订项目合同书的重要依据,经公示认定后,网上申报系统会直接根据申报书的内容生成项目合同书,合同签订最终以系统生成的合同为准。

  五、业务咨询方式

  (一)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757-22830365、22830325。

  (二)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57-83282211。

  附件: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21〕16号).pdf

  附件2: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顺府发〔2021〕4号).PDF

  附件3: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申报书.doc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