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4个千亿”支持民企更好发展

 
日期:2018-12-06 09:07   点击数:2318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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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 新增银行信贷1000亿元以上

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 设立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

深圳“4个千亿”支持民企更好发展

深圳企业99%以上都是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南方日报 摄

    4日晚,记者从深圳市委获悉,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其中“4个千亿(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等新举措备受企业关注。

    减税降费五大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仔细观察,《若干措施》共提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建立长效平稳发展机制、支持企业做优做强、优化政策执行环境五大举措。

    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深圳市将从落实税收优惠、降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加大工会费返还、降低用房用地成本、清理供电加价、整治“二房东”等方面为企业降负减成本。

    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深圳市将从扩大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推动小微企业还本续贷无缝对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发债支持等方面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关于建立长效平稳发展机制,深圳市将在缓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基金规模,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加强民营企业重大危机及民营企业家市外纠纷应急协调处理。

    关于支持企业做优做强,深圳市将对民营企业实施梯度培育,加大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的引进、培育和支持力度,支持百强企业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在深圳市投产落地,促进重点民营企业扎根深圳。

    关于优化政策执行环境,深圳市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完善行政执法,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历史问题,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已决策为25家上市公司提供支持

    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等“4个千亿”举措,是《若干措施》的重要内容。

    关于“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深圳市在降低税费、用地成本、用电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等基础上,提出新增“三降一缓一返还”,即至2019年底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降低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降低工伤保险费率30%;亏损满1年的民营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提高工会费对小微企业工会的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70%。通过以上各项措施,实现2018年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超过1000亿元。

    关于“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深圳市将“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由20亿元扩大到50亿元,覆盖对象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非法人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资金池资金对银行机构为深圳市上述经济主体放贷形成的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提高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容忍度,撬动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关于“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深圳市参照央行信用背书中债增模式,安排100亿发债增信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资金支持,建立多方风险分担机制,增强投资者对担保债券的信心,降低民营企业债券发售难度和发行成本,推动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帮助更多民营企业通过发债融资。

    关于“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深圳市前不久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安排150亿元资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债权(100亿元)、股权(50亿元放大至200亿元规模的基金)两种方式缓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截至11月2日,共已决策为25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流动性支持。为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纾困力度,《若干措施》提出由深圳市政府安排一定资金出资引导,通过制定让利措施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总规模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

    “百千万行动计划”对民企实施梯度培育

    《若干措施》还提出将实施“百千万行动计划”,对民营企业实施梯度培育。

    深圳市民营企业量大面广,既有“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也有“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不同规模企业之间服务需求差异巨大,要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必须细化政策,对不同群体的企业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措施。

    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对民营企业实施梯度培育:第一,2018年完成“小升规”工业企业1000家,对首次升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第二,以市场化择优遴选机制为主,以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新三板企业、中小微基金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中小企业为基础,建立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库,3年内实现入库企业1万家,给予重点培育、优先扶持,力争培育出一批上市企业、领军骨干企业;第三,认定100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在用地和重大项目上给予保障,力争培育若干中国民营500强和世界500强企业。

    同时,《若干措施》还提出实施“百强企业稳增长行动计划”,及时了解掌握百强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其发展需求优先合理配置资源,支持企业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在深圳市投产落地,确保全市产业及工业投资稳步增长;实施“优质企业扎根行动计划”,支持建设上市企业总部大厦,并由各区政府优先通过牵头建设上市企业联合总部大厦等方式,解决辖区上市企业总部空间问题;实施中小微企业上云计划,到2020年上云企业达到10万家。扩大政府采购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市级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中,专门面向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