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推动企业在科创板挂牌 上市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9-08-07 09:53   点击数:2689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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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南府〔2019167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推动企业在科创板挂牌

上市指导意见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推动企业在科创板挂牌上市指导意见》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上市办反映(联系电话:81232025)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

 

佛山市南海区推动企业

在科创板挂牌上市指导意见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引导推动企业通过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一批(不低于10家)科创板后备企业名单,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扶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等措施,培育一批条件成熟、符合政策要求的科创板后备企业,力争有一批企业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快速挂牌上市。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发挥政策联动效应。充分发挥区促进企业上市和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调联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推进本辖区企业上市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充分认识企业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充分灵活运用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影响企业上市的关键性、瓶颈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研究制定科创板后备企业“绿色服务通道”,加强配合,共同为企业想方设法,为科创板后备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扶持推进企业上市。

(二)建立领导挂钩责任制度。按照《区镇领导班子挂钩重点扶持上市企业服务机制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挂钩服务工作,将科创板后备企业纳入重点扶持上市企业,由区、镇领导班子挂钩服务。区促进企业上市和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镇(街道)上市办作为挂钩服务部门,负责协助挂钩领导开展走访调研、企业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工作。建立区、镇一体的挂钩工作机制问题反馈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及时协调企业解决股改、挂牌上市和并购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区上市办报送协调解决企业事项情况此外,各镇(街道)要制定镇(街道)班子领导挂钩辖区科创板后备企业的服务工作机制,做好对上市后备企业的跟踪服务。

(三)建立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机制。科创板后备企业实施股改和上市辅导过程中,涉及需协调的事项,相关部门应按照“尊重历史,依法合规”的原则,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重大问题由区上市办汇总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研究决定,全力扶持企业规范经营。

三、提升服务水平

(一)提高各类证明材料办理效率。区有关部门镇(街道)要树立全局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科创板后备企业相关业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科创板后备企业在上报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等材料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妥善处理科创板后备企业行政处罚问题。鉴于历史原因,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存在不规范做法,区有关部门应本着“尊重历史、利于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企业不规范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尽量避免出现因行政处罚原因而影响企业上市的情形。对于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区有关部门在拟对科创板后备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时,应提前通报区上市办。

(三)规范科创板后备企业土地、房屋产权事项。积极、主动引导科创板后备企业及早规范明晰土地、房屋产权相关事项。企业因申请挂牌科创板原因而主动提出规范整改违法建筑的,区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在确保建筑整改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加快为其补办有关手续。

(四)加大科创板后备企业项目建设用地供给。充分考虑科创板后备企业对土地的实际需求,在用地指标安排、土地供应方面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力度支持科创板后备企业用地需求,特别是科创板后备企业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优先并加快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

四、降低企业成本

(一)对企业成功挂牌科创板给予奖励。企业成功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同样享受我区上市扶持政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相关扶持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区上市办要做好最新修订上市扶持办法的执行与落实,协助企业申请股改奖励,进一步降低企业挂牌科创板成本。此外,各镇(街道)要参照省、市、区促进企业上市扶持办法尽快制定、更新扶持企业改制上市政策助力市、区、镇(街道)“三位一体”的上市推动机制,借助上市扶持办法进行引导,推动更多企业进行改制并在科创板挂牌上市。

(二)支持科创板后备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支持科创板后备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对应标准享受税收减免以及科技部门相关资金扶持科创板后备企业实施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节能减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有关项目。同等条件下,政府各类政策性基金或资金优先扶持科创板后备企业。

(三)缓解科创板后备企业税务负担。对因企业股改申请在科创板挂牌上市时,在资产过户和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税务部门按政策的最低标准征收相关税费此外,按照我区上市扶持政策的精神,科创板后备企业可享受“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行为而产生的地方贡献,按地方贡献的80%给予贡献主体补助”相关扶持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区促进企业上市和发展领导小组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研究企业上市遗留问题、土地问题、扶持政策以及其他需要由政府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各镇(街道)可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联络机制,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积极协调解决本镇(街道)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关系到我企业竞争力和产业优势的培育,意义重大。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较重,全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人员负责相关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区金融办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合理分工、紧密配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

(三)扩大宣传范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力度宣传上市推动工作,使广大企业积极参加科创板挂牌上市的培训。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宣传科创板的最新资讯和发展动态。加强相关政策措施、工作程序的宣传介绍,推动我更多的企业在科创板实现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