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2021年)》,在各行业树立智能制造典型标杆,把智能制造打造成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决定开展2021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项目智能制造模式在全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项目单位愿意主动配合总结经验,推广模式。 (六)项目已经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后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4),每市推荐项目不得超过50个,超过50个的,汇总表前50个项目为有效推荐项目。 (三)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1年4月9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
附件: 1.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 2.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 姚银涛、陈冰清 020-83134211、83133477
附件1
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 为切实做好我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示范引领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聚集制造业关键核心环节,分类、分步推进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节能减排率、生产安全率为主攻方向,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并以此为基础做好推荐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条件准备。结合试点示范项目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应用,通过试点示范,推进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我省关键智能部件、装备和系统自主化水平,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提高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生命周期的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实施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我省制造业发展情况,总结以往试点示范开展情况,制定实施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的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流程型制造行业试点示范项目 以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流程型制造领域,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2.离散型制造行业试点示范项目 在机械、汽车、船舶、家电、电子信息等离散型制造领域,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装备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升级,实现工艺流程改造、生产与管理数据互联共享。 3.智能制造装备试点示范项目 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加快推进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机器人以及高精密数控机床及系统、工作母机等智能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装备和系统的自感知、自适应、自诊断能力的大幅提升,实现智能装备的自主可控。 4.智能产品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在智能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智能交通电子信息产品、智能医疗设备、智能轻工消费品等领域开展智能产品生产制造和服务试点示范,强化产品网络化特征、功能可扩展性和人机交互能力,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软件系统的自主化率。 5.智能服务和管理试点示范项目 开展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大数据及系统解决方案等制造业服务化试点示范,加快推动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的自动生成与推送服务,提升企业大数据分析能力、信息化管理集成能力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建立企业智能服务生态系统。在物流管理、能源管理等智能管理新领域开展试点,提升物流企业物联网应用和仓储管理、企业智能调度和能耗优化水平。 6.智能制造新业态和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 在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开发/云制造、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开展试点示范,完善企业网络平台功能,加强企业大数据能力、资源配置能力、信息基础保障能力。 (三)建设重点行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在组织实施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基础上,在机械、汽车和摩托车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化工、电子信息、五金家电、建材、民爆等重点行业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全流程关键环节的智能管控水平。 (四)开展试点示范推广应用 对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进行典型先进经验总结,分行业、分地区进行试点示范应用交流和推广。
三、政策措施 (一)成功入选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相关项目。 (二)作为省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参考,市、区各级财政资金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三)统筹利用相关平台及渠道对试点示范项目及项目单位进行推广宣传。 (四)成功入选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单位,优先推荐入选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
四 工作进度 (一)2021年2月,启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 (二)2021年3-4月,各地发动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 (三)2021年5月,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试点示范项目。
附件2、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一、流程型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二、离散型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三、智能制造装备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四、智能产品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五、智能服务和管理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六、智能制造新业态和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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