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16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行业商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我市知识产权资产的流通和利用,提升佛山市的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缓解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11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科〔2016〕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征集2016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和对象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佛山市为主要纳税地的科技型企业; (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有运用自主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意向的企业; (三)企业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核心专利或商标、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进行产业化。 (四)优先支持以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2.国家、省或市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 3.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 4.获得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 5.近5年内获得国家、省、市、区科技立项的企业; 6.近5年内拥有1项(含)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3项(含)以上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或3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7.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主板和科技板挂牌企业; 8.符合我市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的、经济效益较好的、具有中长期发展前景的企业。 二、征集项目可享扶持政策 (一)征集项目经筛选后,将安排相关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对接,并协助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二)根据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等政策文件的规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最高可获得银行100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将承担最高70%的风险; (三)参加本次征集的企业将会自动入库,入库后企业可优先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注册登记,享受培训、路演、科技金融等对接服务。 三、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 (一)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镇街知识产权部门、各行业商协会等机构,积极发动所在辖区内、组织内的科技型企业进行申报,做好政策宣讲和解答工作。 (二)请各有意向企业填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征集表》(附件3)、《企业注册申请表》(附件4),并于2016年11月11日前把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区的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一收集汇总后报送至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 禅城区:陈薇,315427351@qq.com,电话:82340453; 南海区:江富俭,2175451942@qq.com,电话:86292337; 顺德区:李凤琪,345873513@qq.com,电话:22830386; 高明区:张浩,1057443328@qq.com,电话:88822284; 三水区:谢韵萍,58007208@qq.com,电话:87721942。 (三)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等问题可咨询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联系人:方国明,电话:0757-63811669,邮箱:49793492@qq.com。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11号) 2.《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 偿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佛科〔2016〕133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17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规划管理科,电话:0757-83997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