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广旅体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旅游工作和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7部门《关于弘扬工业文化保护工业遗产发展工业旅游的通知》,更好推动我省工业旅游相关工作发展,现将《加快推进工业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8月3日
加快推进工业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旅游工作和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7部门《关于弘扬工业文化保护工业遗产发展工业旅游的通知》,更好发挥工业旅游在促进工业文化传承、推动产业融合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工业旅游打造为“文化赋能、消费引领”的产业融合典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把工业旅游作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促进工旅融合发展。争取到2028年, 覆盖传统工业和新兴工业的工业旅游体系初步建成,工业领域“产业 旅游”融合发展特征显现。到2030年,广东成为重要工业旅游目的地,工业旅游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二、实施工旅融合资源培育工程 (一)扩大工旅资源覆盖范围。鼓励开发利用工厂车间、产业园区、各类工业文化载体,利用现有资源,开发工业旅游服务产品,丰富智慧工厂类工业旅游供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地市政府负责,以下每条均包含各地市政府,后续统一省略)。进一步完善健全分级保护利用体系,持续开展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管理和国家工业遗产的遴选推荐,广东省工业遗产数量累计达50个以上。推动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等资源活化利用、丰富工业历史文化类旅游服务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进一步健全省市联动的工业旅游资源培育推广体系,开展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统筹推动各地市开展市级工业旅游培育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推进工旅项目适旅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深度合作,将工业设计系统性融入旅游产品开发和空间改造全过程。通过合理划分并优化厂区生产空间与游客参观路线,配套建设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标准化导览系统等服务设施,提升动线流畅性、交互体验及服务设施的人性化水平,将传统工业空间提升为集观光、体验、消费于一体的文旅融合场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推动老旧厂房活化利用。支持老旧厂房与文旅企业、文创机构合作开展改造,打造文创园区、创意工坊、体验基地、研学基地等新业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三)打造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推广项目。引导知名制造业企业、龙头企业针对商务游、研学游、亲子游、休闲游等不同客群打造专属服务产品。聚焦省内优质资源,着眼文化内涵、体验模式、服务质量、市场口碑及产业带动等方面,遴选推出若干特色鲜明、运营规范、带动性强的项目,发挥“旗舰”作用,加速培育工业旅游核心品牌。力争到2030年形成我省“结构合理、特色突出、品牌响亮”的工业旅游项目体系,提升区域文旅产业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合知名高校每年举办工业旅游专题研修班,聚焦“工业载体旅游化运营”“工业文创产品开发”等核心内容,为企业培训工业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业旅游发展质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充实专家库资源。在现有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专家库基础上,进一步吸纳工业旅游领域的企业家、行业专家、资深讲解员等人才,为工业旅游项目评估、资源开发、政策制定等提供支撑和指导(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三、实施工旅融合场景打造工程 (五)构建全域消费服务网络。按智造先锋、匠心传承、美食工坊、文创潮聚、绿色研学五大主题编制“工业 ”系列工业旅游打卡地图,适时组织更新,多渠道面向社会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举办消费促进活动。借力文旅和促消费政策,鼓励工业旅游A级景区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组织或参与旅游消费节活动,进一步激发工业旅游消费潜力(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六)打造区域工业主题场景。鼓励引导各地市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与平台媒体合作,打造“一区域一主题”工业风citywalk线路。充分利用省内分布广泛的展览展示空间、旅游目的地、历史街区、文化园区等工业文化载体,深入挖掘工业文化内涵、优化工业文化产品供给、强化产业与文化的融合发展,培育构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工博空间体系(各地市相关部门负责)。 (七)加强媒体矩阵宣传推广。与主流媒体合作宣传,通过权威渠道进行系列化、深度的工业旅游新闻报道和专题片展播,塑造工业旅游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工业旅游声量(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鼓励线上OTA平台和旅行社开发工业旅游线路,聚焦重点人群定向发布工业旅游攻略、游记,为工业旅游引流。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旅博会、研学创新发展大会等会展活动,展示特色工业旅游产品,持续提升我省工业旅游“热度”(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四、实施工旅融合文化赋能工程 (八) 培育工业旅游商品品牌。鼓励各地市,聚焦“广东制造、 工业特色、市场需求”三大核心,引导企业开发打造时尚创意时尚潮品,为广大游客提供具有地方元素、蕴含广东精神的特色礼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文创联盟的作用,推动潮玩类企业、文化创意企业、文化文博单位和工业企业加强交流合作,推出展现工业企业文化内涵和先进制造水平的各类文创产品,积极参与广东礼物遴选,展现广东工业企业创新活力(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九)推进智慧旅游建设。鼓励并指导各类工业旅游景区开发智慧服务系统,集成预约购票、线路查询、智能讲解、文创销售、 信息咨询和投诉受理等功能。鼓励结合AI等新技术构建数字化、沉浸式体验场景,丰富工业旅游产品、提升产品质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打造工业研学品牌。围绕“红色、科创、科普、产业、文化”等方向,打造主题鲜明、体验深入的工业研学旅游产品。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广东省游学活动。鼓励企业面向大中小学思政、社会实践课教学需要和社会公众学习体验需求,开发各类研学实践课程项目。推动“工业 科普”创建科普基地。加强工业科普类产品设计,支持工业旅游科普场馆建设改造,拓展工业旅游的科普宣传功能(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科协按职责负责)。 五、多措并举加强保障 (十一)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各部门、省市区协同合作,形成推动工业旅游发展工作合力。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发展优势,加快整合区域内的优质工业旅游资源,强化支持力度,以工业旅游焕发消费新动能。各级企事业单位多主体联动,统筹全省工业旅游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规划实施。(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强化配套措施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在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并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保障体系,为工业旅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遴选若干在文化内涵、体验模式、服务质量、市场口碑及产业带动等方面有影响力的项目,加速培育工业旅游核心品牌,并强化项目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工业旅游投资、运营、管理和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三)引导行业社会参与。鼓励支持省相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工业旅游组织架构,广泛吸纳制造业企业、旅行社、专家学者等主体参与,承担行业规范制定、专业培训组织等职能。支持协会制定实施相关标准,选育优秀工旅企业、线路、产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组织专业力量,促进工业旅游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上一篇】【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Warning: count(): Parameter must be an array or an object that implements Countable in /www/wwwroot/Foshanjk/foshanjkSEC/home/view/article.php on line 54 无下一篇】 |
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