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新政“打包”推出 强力打造佛山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为进一步引导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佛山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及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酝酿已久的《佛山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5-2020年)》,佛山市政府日前正式发布实施,为此出台的8大专项行动,即日起全面启动。 八大举措: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二、支持园区、科技孵化器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摇篮;三、加强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四、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倾斜绿色通道;五、支持中介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七、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储备制度; 八、支持培育企业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新认定高企市财政补助10万元 凡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市财政补助10万元;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获得8万元补助。 此外,企业每获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也将获得1000元补助。 孵化高企30家补助园区100万 鼓励科技园区、孵化器,为高新技术企业定制培育计划,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如经科技部门认定的专业科技园区、孵化器,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10家以上或5家以上,将分别获得市财政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不等的补助。 数据库开放全程资助发明专利 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以及相关服务机构,将获得政府补助;重点行业专利数据库将向中小微企业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助力企业提升以发明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产出,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夯实基础。 同时,政府财政资金还将对发明专利从申请、授权到维权乃至年费,进行“全程”资助,激励企业更加积极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提升经济效益。 建绿色通道服务高企“三优先” 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将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研发准备金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优先给予财政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给予优先支持。 同时,具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直接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针对科技创新创业需求,政府大力支持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对企业提供培训、指导和全方位的辅导,并帮助企业提高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 对中介机构辅导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的,市科技局将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方式,给予资金补助。 政府购买服务助力企业申报 从今年起,佛山市、区科技、税务和统计等部门,将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每年开展多场培训会。针对申报企业具体情况,重点从政策解析、申报程序、材料编写、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培训,帮助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 建“高企”储备库成长一批培育一批 建立佛山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不少于1200家;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不少于1800家。 促企业人才培育优先派驻科技特派员 鼓励企业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为企业创新提供人力支撑;鼓励高新技术(储备)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加强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新技术(储备)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优先向高新技术(储备)企业派遣科技特派员,探索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有效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企业进步。 政策速递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须满足以下条件(点击查看)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企业研发费可150%加计扣除(点击查看)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制定了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按照该项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企业可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时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例如,按照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什么企业可享优惠?(点击查看) 税法规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范围,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可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哪些研发活动可加计扣除? 企业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 但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如何核算研发费才能享优惠?(点击查看) 企业应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准确归集填写该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税务部门提示,为利于核算各个研发项目的成本费用,建议企业按各个研发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归集各研发项目费用。多个研发项目可一并享优惠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的多个项目研发活动,按研发项目分别归集成本费用后,可一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三类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一是非居民企业;二是核定征收企业;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各区政策速递
南海区: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技术开发费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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