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填报市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做好市科技创新项目的科技报告工作,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相关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市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对象为下列专项的在研项目(不含已撤销、终止和验收通过的项目),相关内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1.2018年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2.2019年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3.2019年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4.2020年市新冠肺炎科技攻关专项项目 5.2020年市中医药领域先行先试专项项目 二、填报时间 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时间为2021年1月6日-1月31日,承担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17时。 三、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工作统一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线上进行,登录后在相应项目栏目中年度报告入口进入填报界面,如有疑问,可咨询系统支持人员。 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 系统支持人员联系电话:83282211 四、填报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将作为项目勤勉尽责的重要评估依据。 2.各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上传经签字盖章的年度报告电子版以及佐证附件(注意:所有上传材料均统一使用PDF格式)。佐证附件涉秘或较为敏感的,可不上传,但应在附件清单栏目作相应说明。 3.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检查核对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后再行提交。如有问题,可于截止时间前撤回修改,逾期原则上不予修改。 4.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对照科研诚信要求,开展项目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防范相关风险。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协助通知相关单位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二)为有效做好便民措施和落实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本次填报工作无需递交纸质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存档备案。此外,2018年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的年度报告可合并2019和2020两个年度的工作情况,无需分别填报。 特此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梁仁滔,联系电话:83355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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