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填报市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

 
日期:2020-12-31 18:14   点击数:1942   来源:佛山市科技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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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做好市科技创新项目的科技报告工作,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相关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市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对象为下列专项的在研项目(不含已撤销、终止和验收通过的项目),相关内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1.2018年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2.2019年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3.2019年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4.2020年市新冠肺炎科技攻关专项项目

  5.2020年市中医药领域先行先试专项项目

  二、填报时间

  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时间为2021年1月6日-1月31日,承担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17时。

  三、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工作统一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线上进行,登录后在相应项目栏目中年度报告入口进入填报界面,如有疑问,可咨询系统支持人员。

  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

  系统支持人员联系电话:83282211

  四、填报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将作为项目勤勉尽责的重要评估依据。

  2.各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上传经签字盖章的年度报告电子版以及佐证附件(注意:所有上传材料均统一使用PDF格式)。佐证附件涉秘或较为敏感的,可不上传,但应在附件清单栏目作相应说明。

  3.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检查核对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后再行提交。如有问题,可于截止时间前撤回修改,逾期原则上不予修改。

  4.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对照科研诚信要求,开展项目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防范相关风险。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协助通知相关单位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二)为有效做好便民措施和落实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本次填报工作无需递交纸质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存档备案。此外,2018年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的年度报告可合并2019和2020两个年度的工作情况,无需分别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科研诚信要求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梁仁滔,联系电话:833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