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知识产权局转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6-15 10:28   点击数:2071   来源: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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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粤知产﹝2017﹞125号)(以下简称“省局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知办发管字〔2015〕10号)中明确的申报条件、工作程序和申报材料等要求,组织本区域内相关企业在线申报。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主要面向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对于2016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其中,申报书表一在线填写,表二从系统下载填写完成后再上传回系统,工作方案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PDF格式到系统里。
    2.优势企业申报材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其中,申报书在线填写,工作方案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PDF格式到系统里。

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度通过复核的示范和优势企业;2015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16年度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二)考核程序和材料

1.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组织本区域内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在线填报信息材料。

2.企业考核材料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请提交到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3.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总结梳理本区2016年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2017年培育工作计划,并填写《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与企业考核资料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一并电子件方式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规划管理科。

三、相关要求

请有关企业务必于6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以电子件形式(word格式或pdf格式,具体格式要求在申报系统内予以明确)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 http://shenbao.cneip.org.cn)报送。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粤知产﹝2017﹞125号)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12日

    (联系人:吴安琪,电话:83997298,邮箱:1348408140@qq.com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10楼10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