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研发创新类)奖励申报

 
日期:2023-12-12 09:48   点击数:735   来源:南海区科技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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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组织开展南海区2023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研发创新类)奖励申报,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南府〔2021〕8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协助通知辖区内企业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南海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生物医药相关领域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关生物医药机构、相关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和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其他对象。


二、申报类别及材料


(一)GLP资质认证及认证项目扶持

(二)药物临床试验扶持

(三)医疗器械产品扶持

(四)仿制药品扶持

(五)承担国家和省各类重大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申报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进行填写,并根据系统填写申报表、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企业系统填报提交后由镇(街道)经发办进行初审、区科技局进行复核及终审。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通过区科技局线上审核后,在佛山扶持通系统下载申报书(PDF版,含水印),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顺序,一式两份(装订、盖章、签字)送至单位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各镇(街道)经发办需审核确认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与佛山扶持通系统提交材料一致,并填写书面审核意见,经各镇(街道)经发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经发办公章后,集中提交至区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一)线上申报:线上申报时间于2023年12月11日开始,企业首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7:00,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截止时间是2024年1月17日,企业逾期未首次网上填报或被审核部门退回后未按时重新提交视为放弃奖励。


(二)提交纸质材料: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区级终审后另行通知。


五、申报指南

   附件:2023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研发创新类)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