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才创新政策

 
日期:2021-11-29 16:29   点击数:3784   来源: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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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才工作会议

9月27日至28日,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也发出了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动员令。

总书记强调,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好人才基础。

习近平鲜明提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他提出,综合考虑,可以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习近平还提出一个重要命题——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要坚持长远眼光,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更多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形成战略科学家成长梯队。

在这次重要讲话中,总书记深情寄语广大人才: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心怀“国之大者”,为国分忧、为国解难、为国尽责。济济多士,乃成大业;人才蔚起,国运方兴。




佛山市人才引进政策


引进领军人才

全职新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全职新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400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省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地方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


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全职新引进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 万元安家补贴

全职新引进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 万元安家补贴


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

全职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安家费


引进中初级人才

全职新引进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每月75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全职新引进高级技师每人给予每月75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全职新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每人给予每月75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6 个月

全职新引进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柔性引进人才

柔性引进人才每人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补贴,每人可申请3


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人才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人才举荐

成功引进 1 个省创新创业团给予20万元奖励

成功引进 1 名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10万元奖励

成功引进 1 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5万元奖励

博士、博士后

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均按50%50%的比例分2年发放。

全职新引进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后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30万元科研经费。

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新进站博士后项目开题后一次性发给建站单位20万元科研经费。

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名博士后进站后,一次性分别给予建站单位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建站补贴。


佛山市人才培养政策

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人才扶持资金。

佛山市青年拔尖人才给予20万元人才扶持资金。

申报:根据年度开展选拔工作公告(通知)进行申报。


佛山市人才举荐政策

成功引进1个省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举荐者20万元奖励。

成功引进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10万元奖励。

成功引进1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5万元奖励。

申报:申请人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APP名称:优粤佛山卡)进行申报。



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

在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佛山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纳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申报:申请人通过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

优粤佛山卡服务

提供“政务 创业 医疗 住房 商旅 联谊”的“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

优粤佛山卡申请:通过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移动端APPAPP名称:优粤佛山卡)申请。

佛山市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符合条件可领取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创业孵化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为六类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的,符合条件的可按每年每户3000元给予补贴,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租金补贴

创业者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符合条件的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一次性创业资助

创业者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补贴10000元。


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


经评审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将获得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每个给予200万元-200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科学家团队给予1000-2000万元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领军人才团队给予500-1000万元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青年拔尖人才团队给予200-500万元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资助金额参考团队申报金额确定,不高于获评档次的最高额度。市财政对每个团队按照省财政资助经费的50%进行配套。各区财政对入选的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按照不低于市级财政资助金额的11比例进行配套资助,对获得广东省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立项的市团队,区财政自行规定配套资助比例,但不得低于省财政资助金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