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促进外贸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商(协)会和企业: 为推动我区外贸高质量发展,依据《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因疫情防控和财政资金紧缺,我局现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和进出口、跨境商(协)会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力争做到符合扶持条件企业无漏报。 二、企业进出口数据请联系佛山电子口岸(0757-86231086)出具证明材料。 三、请各企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于3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各镇(街道)经发办联系人及申报材料递交地址详见文末),逾期不予受理。 四、请各镇(街道)经发办认真做好资金申报初审工作,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详见附件中的项目资金汇总表),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项目资金汇总表(盖章,一式一份)于3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外贸发展股。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郑小姐82061357、陈小姐82340861 各镇(街道)联系人及地址: 南庄镇:何善金(85339622),南庄镇南庄大道西23号三楼306室; 石湾镇街道:区慧莹(82705911),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189号居然之家A座9楼A9007-2; 张槎街道:许君毅(82501092),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号5楼504室; 祖庙街道:李婵津(82301716),禅城区祖庙街道朝安北路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4楼B座418室。 附件1-5:2021年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以此为准).xls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2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