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质量工作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日期:2023-05-19 10:31   点击数:1257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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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强省办〔2023〕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充分发挥质量工作专家在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品牌建设、质量领域变革创新、质量文化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办决定组建广东省质量工作专家库,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在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质量研究及教育培训咨询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各类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等方面专业人才。

  二、征集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基础、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处事公正、廉洁自律,无违法不良记录。

  (三)熟悉国家和我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质量领域相关工作10年以上,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我办组织的质量相关咨询、培训或评审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流程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筛选并确定拟推荐人员,于2023年5月22日前填写并加盖公章,连同《广东省质量工作专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PDF扫描件)报我办。证明材料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研究成果和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组织审定。我办组织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专家名单。

  (三)对外公布。入选专家名单将由我办分批对外公布。

  四、专家库成员工作及管理

  (一)质量工作专家库成员按照我办工作需要,参加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的专项课题或者项目评估、评审、验收等活动,并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参加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的咨询、帮扶和相关质量问诊活动以及各类业务交流活动,并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参加相关行业及产品质量提升等调研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帮扶服务,为我省质量提升等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我办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增减、更新专家库成员,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另行通知。

  (三)专家工作规则由我办另行研究制定。

  联系人:李铮,电话:020-38835897,电子邮箱:gdsjj_zlfzc@gd.gov.cn,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001室。

  附件:

  1.广东省质量工作专家库成员专家推荐表.docx

  2.广东省质量工作专家申请汇总表.docx

  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