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9~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9-06-19 10:18   点击数:2450   来源:省科技厅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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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函资字〔2019〕120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1 1 9”、“一核一带一区”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2019~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基础和合作渠道,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鼓励省级(含)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单位牵头申报。

  (二) 申报单位应根据《2019~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领域指南》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四)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并按具体要求提供自筹经费。

  二、评审及立项说明

  (一)公开竞争择优。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可申报,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竞争性评审,择优支持。

  (二)项目库管理。本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经竞争性专家评审后,按程序报批纳入项目库管理。根据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要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行文报送;其余省直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行文报送。

  (四)网上申报时间。除申报双边联合资助项目外,其他项目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7月19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17:00。双边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时间由该类项目征集通知具体确定。

  (五)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事前资助项目立项后,合同书与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后补助项目申报书须根据指南要求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原件(一式1份)在2019年7月29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1.交流合作处:许哲、万卉芊,020-83163861、83163867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资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020-83163838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附件:1. 2019~202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题指南

     2. 证明材料清单

     3. 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六轮项目征集通知

     4. 广东-以色列产业研发双边合作项目表

     5.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专题”合作协议模板

省科技厅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