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7〕3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为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供给质量水平和人民生活品质,深入推进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中国制造业一线城市、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依托我市制造业产业基础,坚定不移走质量强市发展道路,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高层次供给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引领和带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进质量时代。 (二)工作目标。 1.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 2017—2019年,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综合合格率力争达到95%,确保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2.“标准引领”作用显著。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产业标准体系持续完善、优化,标准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市重点行业标准话语权大幅增强,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 到2019年底,在目前76项联盟标准的基础上新增制定联盟(团体)标准30项以上,联盟(团体)标准覆盖我市85%以上传统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超过60项;新增通过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数超过200个;新增专利转化技术标准超过60项;全市参与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改革的企业超过2500家,数量居全省地级市第一。 3.“佛山制造”品牌效应凸显。 企业品牌建设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具有较强品牌培育能力的工业企业大量涌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品品牌数量明显增多,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三位一体的“佛山制造”品牌体系逐步形成。 到2019年底,新增广东省名牌产品60个以上,确保数量持续位居全省第一;全市新增各级政府质量奖15个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7个以上、广东省著名商标28个以上;新增全国、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10个以上,确保我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我市获批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占全市主导优势产业集群比例达到95%以上;我市工业品牌价值对二产经济贡献率达70%以上,位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 4.企业质量意识大幅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质量信用水平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质量管理人才,企业更加推崇和追求“匠心精神”。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竞争力不断提高。 2017—2019年,每年举办质量管理、标准宣贯、特种设备安全等各类培训班,培训企业人员10,000人次以上。到2019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等先进管理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数量占比达到90%以上;推动设立企业首席质量官的数量翻一番,总数达到450家以上;全市通过计量保证、测量管理体系确认的企业数继续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建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1.高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按照《佛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佛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责任分解表》的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集中力量解决示范市创建重点、难点任务,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制作验收工作台账,确保2017年中通过省预验收、2017年底完成全部创建工作任务,力争2018年通过国家质检总局正式验收。(牵头单位:市质量强市办,配合单位:佛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大力提升企业家质量创新能力,形成以企业家为核心的企业质量主体地位。强化专业技能人才质量素质提升,培育“工匠精神”,培养具有较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的高级技术工人,鼓励企业引进和使用高层次质量人才。深入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质量活动。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匠心铸精品,质量强佛山”城市质量精神。逐步建立体现佛山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不断提高市民对质量工作的满意度、知晓度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市质量强市办,配合单位:佛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1.培育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大力挖掘和重点培育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借鉴“德国制造”的经验,在全市打造一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标杆,制定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培育措施、奖励办法等配套文件。到2019年底,全市培育细分行业龙头企业数量达到35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工商局、统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质量比对研究提升。选取重点民生产品,深入分析质量状况,比较研究国内外相关产品的技术和标准差异,摸清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分析质量提升路径,多措并举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对重点民生产品生产企业,推行内外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的标准生产,从而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到2019年底,全市实施重点民生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的行业达到6个以上,确保开展民生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的行业数量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科技局,佛山检验检疫局,市工商联) 3.强化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技术专家到企业开展“质量义诊”,现场对企业产品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把脉会诊”,资助技术机构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技术标准、产品研发、检验检测、计量管理、人员培训等综合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做大做强。2017—2019年,每年帮扶企业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工商联) 4.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引导支持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动企业优化运行流程,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对生产、经营和服务等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广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实现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控,提高企业计量检测管理水平。2017—2019年,我市获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数量每年新增5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5.充分发挥检验检测平台技术服务支撑作用。积极扶持国家级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站建设,推动专业镇、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地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形成检验装备、技术、资质、人才、科研成果互促共进格局。发挥我市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在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创新试验、计量校准测试、质量标准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紧扣我市产业、行业发展需求,服务企业创业创新。对企业开放实验场地,实现检测资源共享。指导企业建立实验室,为新产品提供检测服务和数据分析,帮助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加强对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数据收集和风险研判,以及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的分析,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到2019年,全市国家级质量技术机构力争达到15个以上,省级质量技术机构达到17个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佛山检验检疫局,市质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6.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通过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大力推进优质科技孵化器上升为国家孵化器,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程化、专业化的服务。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重点攻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2017—2019年,全市孵化器数量每年增长10%,科技创新承载力极大增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7.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制订完善“扶优汰劣”的产业政策措施,设立产业门槛,促进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先进制造业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抢抓省委、省政府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契机,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提升制造业整体质量水平。紧密围绕我市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继续实施“百企智能制造提升工程”,运用互联网改造传统制造业,发展先进制造业。2017年,全市推动1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到2019年,全市60%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实施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智能化程度在珠三角乃至全国达到一流水平,全市开展个性化定制的企业达5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1.以联盟(团体)标准引领产业集群水平提升。继续在专业镇、产业集群大力推行联盟(团体)标准工作,重点加快在泛家居、先进装备、智能制造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建立标准联盟,突出产业技术优势和质量水平,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高端联盟(团体)标准,支撑我市优势产业区域品牌建设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结合我市产业配套完善的特点,推动联盟(团体)标准向产业链延伸,倒逼整个行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在目前基础上每年新选取5个以上重点行业,推动成立标准联盟组织,制定、实施10项以上联盟(团体)标准,确保我市联盟(团体)标准工作持续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工商联) 2.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抢占行业“话语权”。推动社会组织、产业联盟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承担标准化秘书处工作和担任标准化技术机构职务,以“标准”带动我市产品“走出去”。组织制定家电、家具、陶瓷卫浴、有色金属加工、涂料等优势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引导、扶持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扩大产业标准“话语权”,巩固产业优势地位。2017—2019年,力争每年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超过20项。(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工商联) 3.引导优势产业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支持优势产业在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采用国际标准,加快设备的现代化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打破技术贸易壁垒,加快获取通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我市工业产品国际市场份额。2017—2019年,我市每年通过“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数超过70个,确保我市采标总数居全省地级市第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强化标准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推动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重点开展工业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标准研究,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进而转化为生产力,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佛山制造”向“佛山智造”跃升。2017—2019年,我市推动专利转化标准超过60项。(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5.全面深化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引导企业将执行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同时,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探索将我市现有的联盟标准向团体标准转化,2017—2019年转化数量不少于40个,扩大佛山标准在全国的影响力,积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标准支撑。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实施应用示范试点和标准创新贡献奖,引领和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2017—2019年,全市参与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改革的企业不少于2500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工商联) (四)深入推进品牌带动战略。 1.加强企业品牌培育工作。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引导大中型企业制订实施品牌战略规划。大力推荐我市优势产业的优势产品纳入省名牌产品建议评价目录,积极发动和指导更多的企业申请省名牌产品称号,力争我市省名牌产品数继续保持全省第一的位置。扶持企业提高商标创造、管理和保护能力,指导知名企业品牌开展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保护,鼓励企业注册国际商标。培育和推动企业争创“广东优质”品牌称号。推动优势骨干企业争创国家、省政府质量奖,做好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树立一批质量卓越的标杆企业,示范带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2017—2019年,新增广东省名牌产品60个以上,新增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15个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7个以上,广东省著名商标28个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2.进一步强化区域品牌建设。进一步结合行政区域内特色产业集群分布特点,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加大区域品牌培育和扶持力度,组织和鼓励更多优势产业集群申报全国或全省知名品牌示范区,通过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和“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逐步形成我市主要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效应,提升我市产业集群的竞争力。2017—2019年,新增全国、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10个以上,我市获批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占全市主导优势产业集群比例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3.加强品牌维护和运营。探索建立品牌保护机制,开展经常性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区域品牌的价值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开展“佛山制造”品牌建设理论研究,推广运用理论研究成果。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参加国家质检总局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探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质押贷款新模式,同时,把区域品牌推广与招商引资、开拓市场、区域交流合作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我市品牌的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佛山制造”的认可度。鼓励开展品牌维护和运营的实践,大力支持禅城区张槎街道开展区域品牌维护和运营工作,探索品牌维护和运营的路径。(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金融局) (五)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1.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组织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发现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对企业第一负责人实施约谈。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行业性质量问题,通过产品质量分析会、解读产品标准重点难点、专项技术帮扶等手段,帮助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2017—2019年,每年组织120家以上企业参加省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每年组织产品质量分析会不少于8期。(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统计局,市工商联) 2.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力度,扩大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对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联动,实现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对重点企业开展技术性检查,对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和日常巡查。到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重点产品类别90%以上,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巡查覆盖率达100%。(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实现产品质量管理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信息收集、数据分析,每季度对全市重点工业品的质量状况和区域工业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分析报告,以具体工作意见指导各区开展专项整治,将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优化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处置能力,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实现质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00%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加强省、市、区三级行政执法联动,强化“两法衔接”。(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局,各区人民政府) 5.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生产领域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将相关违法违规企业纳入质量诚信“黑名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依法依规使用相关企业奖惩名单,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商局,各区人民政府) 6.加大企业培训力度。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和质量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普及质量管理知识以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每年免费举办多期精益生产、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培训班。举办产品质量提升、标准化知识、计量管理知识、认证认可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质量专业基础培训班,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质量人才。2017—2019年,每年培训企业各类人员10,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工作落实。 市质监局要加强日常组织协调,配套制订工作方案,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动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强力推进落实,确保完成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各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各区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由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 市、区两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政策,对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安排专项保障经费,各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保障,要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确保工作成效。 各区、各部门要以开展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和抓手,全面促进我市质量工作上新台阶,既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又不局限于《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的基本要求,务求抓出实效,并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四)强化督查考核。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市质量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将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同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人民政府将从2017年开始,每年将组织开展对各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并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
附件: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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