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银保合作助融资、佛山金融在行动——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介绍一、政策目的 政府和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合作,通过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和提供保费补贴,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增信,增加贷款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二、文件依据 1.《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2015〕92号); 2.《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2016〕36号); 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佛府办〔2018〕13号)。 三、融资对象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中小微型企业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 3.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双方均认可。 四、融资额度 首次使用该政策的,单个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按期还款的借款人,从次年起,单个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 六、政策扶持 1.市政府提供1亿元专项扶持资金作为增信; 2.借款人办理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费不超过贷款额的3%。市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按借款人实际支付的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 七、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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