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日期:2023-11-17 10:03   点击数:671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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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科函区字〔2023〕131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相关单位:

  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3年11月中旬在深圳举办。本届高交会将组织展览展示、会议论坛、技术交流、投融资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高交会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高交会广东展团组展活动继续由省科技厅牵头策划组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广东展团总体安排

  本届高交会定于2023年11月15—19日在深圳会展中心(福田展区)和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展区)举办。大会主题:“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发展质量”。根据大会总体安排,今年大会设计布局相对往届进行了调整,在宝安展区和福田展区2号馆保留各省(市)专业展,在福田展区9号馆增加综合类展,其中综合类展区内不安排实物展示。

  依照大会要求,结合广东展团实地调研情况,今年广东展团拟在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组织综合展,重点展示广东科技创新成效,并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在2号馆布置专业展,从3大类专业展中(环保、数字医疗、高端装备制造)选定在高端装备制造展区内展示广东高端装备制造优秀项目。

  二、广东展团展示项目及相关配套活动

  根据广东展团总体安排,今年将面向全省各地市征集高端装备制造类项目在专业展区内展示,并在综合展区内组织科技项目签约、地市宣介及技术成果发布等活动。

  项目展示:面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和孵化平台、省实验室、国家“专精特新”企业、龙头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围绕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工业个性化定制、激光产品、智能装备和工业互联网等相关领域,遴选一批最新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

  项目签约:面向全省征集战略合作、技术交易、投融资合作等相关的签约项目。

  地市宣介:面向各地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征集当地政策优势、产业优势、技术成果等宣介活动。

  技术发布:从参展的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中筛选前沿或关键技术进行发布。

  项目签约、地市宣介和技术发布等内容由各地市或意向单位策划提供,省科技厅负责活动筛选、场地排期等组织协调工作。综合展展板内容不向地市征集。

  三、广东展团展示项目及相关活动征集要求

  (一)申请专业展项目单位将报名表(附件1)以及表格盖章扫描件、可编辑Word文档,单位logo、二维码,项目视频、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申报结束后省科技厅将把申报项目反馈至各地市科技部门进行筛选把关;珠三角各地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其他地市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省科技厅将对非地市所属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以及各地市推荐项目进行筛选,确定最终参展名单和展示内容。

  (二)申请现场签约项目应是自2023年1月至今已达成合作意向,待签约的。申报单位将签约项目征集表(附件2)以及表格盖章扫描件、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有意向开展宣介活动的地市或单位,请及时与广东展团联系沟通咨询。项目签约及宣介活动由法人单位自由申报,名额不作限制,省科技厅将根据征集情况确定最终活动安排。

  (三)参展项目技术或产品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知识产权认证(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或国内外联合研发技术等)。省科技厅负责展位设计及布展;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以上项目及活动征集时间截至10月20日。请各地市科技部门认真筛选推荐优质项目,组织发动本地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参展参会,并于10月16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名单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3)。了解高交会详细情况可登录https://www.chtf.com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丘雅,020-83717947、15017577461

  傅珍妮,020-83701756、15766343292

  邮箱:skjt_caijf@gd.gov.cn

  (二)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郭昳琦,020-83163891

  杨保志,020-83163862

  附件:

  1.第二十五届高交会广东展团参展报名表

  2.第二十五届高交会广东展团现场签约项目征集表

  3.第二十五届高交会广东展团各地市联络员报名表

  省科技厅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