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日期:2022-07-01 23:57   点击数:1567   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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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组织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征集

  请各区严格按照省厅入库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和项目库入库申报工作。

  二、完工评价

  项目完工评价有关工作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实施。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单位于7月6日前将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提交到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将完工评价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汇总后,填写好《项目入库情况表》于7月8日前上报我局。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工作。

  三、入库评审

  (一)企业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准备项目库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于7月18日前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并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为避免企业集中申报导致服务器变慢甚至崩溃,影响申报进程,请通知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待各区受理通过后,项目单位通过平台下载打印项目入库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与电子版保持一致),于7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审核推荐。按照省入库通知要求,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申报项目材料(包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于7月2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和正式行文[含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我局。

  (三)入库评审。我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入库评审有关工作,评审结果将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网址:http://fsiit.foshan.gov.cn)上向社会公示。按照省厅入库通知要求,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我市报送的项目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市已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的1/20(四舍五入取整)。项目库入库评审按照竞争性评审开展,入库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择优排序,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区加强政策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于省入库工作时间较紧,请各区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做好工作铺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报送有关项目材料。我局将结合各区初审推荐的申请入库项目名单和专家组对项目完工评价的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入库申请单位的最终上报名单。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入库通知及后期省厅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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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方式禅城区:82340856,南海区:86332245,顺德区:22831398,三水区:87755806,高明区:88885566)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

附件3:项目入库情况表

附件4.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