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企业、园区: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1〕178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9月3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需扫描加盖公章)报我局。纸质申报材料请参照《2021年服务贸易中央资金申报材料盖章和送审指引》进行装订。
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zip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8月31日 (外资管理科联系人:黎欣妮,电话:83806279,邮箱:6543391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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