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申报2017年禅城区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扶持办法(修订)》(佛禅府办〔2016〕19号)关于“鼓励专利服务机构开展与企业对接服务,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在禅城区内完成年度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40(含)件,资助3万元;多出部分按每件500元资助,每个服务机构每年资助不超过20万元。”的规定,我局从2017年10月23日起受理申报2017年禅城区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禅城区内注册而且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代理禅城区内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达到40件(含)及以上; (三)代理发明专利申请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2017年10月21日(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10月27日。 三、申报要求 (一)填写《禅城区2017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报表》(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填写《禅城区2017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申请清单》(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提交在禅城区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申请人基本信息页)复印件; (四)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5:00前报送我局(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5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禅城区2017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报表.doc 2.禅城区2017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申请清单.doc 3.禅知〔2017〕3号-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申报2016年禅城区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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