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2018年禅城区专利优势项目特别等级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8-09-11 10:19   点击数:2242   来源: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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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社会创造活力,鼓励我区专利技术产业化,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扶持办法(修订)》(佛禅府办〔2016〕19号)的有关规定,对我区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现开展2018年禅城区专利优势项目特别等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优势项目特别等级的认定

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优秀奖项目的被认定为禅城区特别等级特别一级项目;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项目的被认定为禅城区特别等级特别二级项目,项目数量视上一年获得国家及省的专利奖项目数量而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禅城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且为获奖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二)申报个人必须是禅城区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

(三)获得2017年度中国专利奖的专利,可申报2018年禅城区专利优势特别等级特别一级项目;

(四)获得2017年度广东省专利奖的专利,可申报2018年禅城区专利优势特别等级特别二级项目;

(五)获奖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禅城区2018年专利优势项目特别等级申报书》(注:见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申报个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籍不在禅城区的个人需提供半年(含)以上居住证复印件1份;

以上相关资料请同时提交全套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含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于2018年9月1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同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注:每个申报单位将全套电子版文件集中在一个文件夹里,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后通过qq在线或离线发至我局联系人)

五、项目资助

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的(特别一级项目),分别资助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的(特别二级项目),分别资助不超过10万元、5万元。获奖专利以国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公布为准。

六、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七、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请联系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科。

联 系 人: 余少华 电话:82340436 qq:1227184770

陈锡明 电话:82340940

联系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6室。


附件:禅经发〔2018〕158号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2018年禅城区专利优势项目特别等级申报的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