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5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09 14:29   点击数:2773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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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粤高企协〔2015〕16号)、《关于2015年组织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5]17号)、《关于2015年开展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粤高企协[2015]18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通知》(佛科函〔2014〕181号)的要求,现将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5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将继续由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承担,请各区经科局于10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集中报送到协会,由协会审查后推荐上报。

二、受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委托,2015年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组织推荐工作由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承担,请各区经科局于11月2日前将申报资料集中报送到协会,由协会审查后推荐上报。

三、为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及其操作流程,提高企业申报能力。我局将与协会共同举办“高新技术产品、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申报辅导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0月16日14:00—17:00(13:45签到)

(二)培训地点: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内7号楼2楼)

(三)培训内容:

1.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的申报实务;

2. 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政策解读;

3.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4.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政策解读;

5.互动答疑。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方式:培训班报名表回执请于10月14日下午17:00前回传到邮箱或传真。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潘淑娴  电话:83280648   传真:89914297

邮箱:1804397117@qq.com

    附件:培训班报名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