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开始啦!

 
日期:2015-06-17 10:10   点击数:3037   来源: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6月5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的文件,组织申报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昨日上午,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在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举办了“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培训工作会议”,全市100多家企业踊跃参加了会议。


 


  对入库培育企业,每年根据其研发、转化及经营情况,按适当比例给予财政奖励补贴,用于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技术创新活动和相关事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工作,计划3年投入60亿在全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每年预计投入20亿元。


1申报范围

非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新申报高企认定的非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一)企业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销售和总资产成长性指标良好。3扶持方式

培育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当年可获得10-500万元的资金扶持,培育期三年内每年均可获得省级高企培育资金扶持。

申报时间

其他说明

1、培育入库高企比正式认定高企条件约降低一半,申报材料较为精简,申报流程较为简单。


2、2015年新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可同时申请培育入库高新技术企业。


3、入库培育企业数量较大,符合培育入库条件的企业,将获得较大的申报通过率。

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