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印发“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市委办、市府办近日印发《佛山市“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佛山实施“广东技工”工程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技能人才培育“20条”,为推动佛山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化、体系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广东技工”大军,打造佛山“工匠高地”。 构建适应现代产业的专业集群 《方案》提出,构建适应现代产业的专业集群。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院校)重点专业建设规划,优先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与传统支柱产业调整升级相关专业,积极发展与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 接下来,佛山将加强市级示范性专业建设,推动院校加快开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及精密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专业以及健康、养老、托幼、文化、旅游、纺织服装等领域紧缺专业。 立足产业规划布局,佛山将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争创产教融合型城市。探索政校企合作,支持佛山技工院校与高端制造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广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推行“校企双制”“厂中校”“校中厂”等办学模式。 《方案》提出,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推进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双高计划”项目以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全省一流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对接重点产业发展,建设一批校企深度合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双精准专业。 大力推进技工教育重组升级 落实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佛山将进一步理顺公办技工院校管理体制。加快佛山技工教育载体建设,原则上各区要单列建设一所公办技工院校,各区可通过重组、整合、升级等形式选取一所职业学校作为技工学校单列办学主体。扶持高明区高级技工学校晋升技师学院,力争到2022年,建设1~2所高水平技师学院。打造一批民办技工教育示范校。 佛山将按照高等学校设置规定,提升佛山市技师学院办学条件,加快推进该校硬件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力争到2023年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办学规模达到8000人以上。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一纳入省、市中招平台招生,技工院校在初高中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与职业院校享受同等待遇,统一安排招生批次(层次)。 《方案》提出,实施“广东技工”技能圆梦行动。支持佛山院校、公共实训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技能夜校”,实行“技能积分制”并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标。推行“技能网校”等新型融合式技能培训,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服务。 建立凭技能得到使用晋升等制度 根据《方案》,佛山将完善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方式。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实施“1 X”证书制度,探索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大力推行粤港澳大湾区“一试三证”制度。 佛山还将推动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晋升、凭业绩贡献确定薪酬待遇的激励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机制,健全奖励、职称评审、绩效工资等方面的激励政策。鼓励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支持世界技能大赛及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免试入学。 《方案》强调,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各类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领优粤佛山卡,并按标准享受子女入学、住房、就医等人才服务。 佛山市“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到2022年,佛山“广东技工”数量基本充足、结构趋于合理、年龄梯队相对完善、技艺素养整体提升,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为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比稳步提升; 到2025年,佛山“广东技工”队伍规模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80万人次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40%以上。 重点任务 1、实施服务产业发展行动 2、实施技工教育大发展行动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4、实施创新评价激励机制先导行动 5、实施“广东技工”技能菁英培育成长行动 6、实施技能就业创业行动 7、实施工匠精神培育弘扬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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