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闻办举行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4-10-21 17:34   点击数:375   来源: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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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下午,广东省新闻办举行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主发布。



新闻发布会现场

以下为发布会图文实录:

主持人杨芳: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力度,成果转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全社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大环境持续优化。

近期,我省出台了《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直有关部门及高校院所的负责人,向大家介绍系列政策法规的有关情况,以及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举措、进展成效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并回答各位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介绍今天出席的发布人,他们是: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女士,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先生,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晓明先生,

广东省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颜国荣先生,

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余林先生。

现在,有请王月琴女士介绍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我省下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部署。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的相关情况,感谢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4月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广东要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作了明确部署。昨天,省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省科技大会,对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了具体部署。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促进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科技创新取得了新进展。2023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实现“七连冠”。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4802.6亿元,总量保持全国第一,投入强度提高到3.54%。全省近400家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入133.96亿元,近五年累计增幅达64%。

成果转化是全过程创新链的重要一环,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了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只有转化了才能成为新质生产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今年7月,省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的意见》,提出开展“有组织科研 有组织成果转化”,目标是将广东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最佳地。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其中设立“成果转化”专章,把近年来我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等改革成果上升至法律制度层面,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行了规范和固化。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旨在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为打通政策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痛点和堵点,聚焦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问题,突出机制改革和部门协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这两份文件是我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抓手和可操作细则。

关于实施方案,这是国内首个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办”名义出台的聚焦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提出4项改革任务、8条重点改革举措,主题词是六个字:放权、激励和保障。一是放权,比如,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开展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对转化的成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等等;二是激励,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先转化后奖励”和“先赋权后转化”并行实施;要求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或转化收益,奖励成果完成人的比例应不低于70%;三是保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和法律专家队伍,提供法律支持和案例指导,准确区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罪与非罪界限。

关于工作指引(试行),这是国内首个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具实操性的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文件。主题词是“四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尽职免责认定的主体是省科技部门和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解决“谁来管”的问题。二是明确了尽职免责的条件和免责的情形,解决“管什么”的问题。三是明确了启动认定工作的条件及认定工作流程,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四是明确了认定意见可作为单位考核和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解决“谁来用”的问题。《工作指引》助力解决成果转化主体的后顾之忧,为成果转化活动保驾护航。

总体来看,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优化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我们认为,束缚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看得见的“粗绳子”已基本解开,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在供给端、需求端、服务端“三端”持续发力,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供给端方面:积极部署实施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结合省“百千万工程”,建立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先用后转”成果库,支持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需求端方面:建设以企业牵头、上下游紧密合作的创新联合体,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一体化推进,将企业的真需求和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的真成果直接对接,实现产学研用融通创新。

服务端方面:鼓励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与企业联合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强化科技金融的助推器作用,推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

主持人杨芳:

感谢王月琴女士。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下面开始提问。

科技日报记者:《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出台影响面广,关注度高,请问省科技厅在接下来如何推动这一改革措施在科技领域的实施?谢谢。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

刚刚我已经对《实施方案》做了概要介绍,《实施方案》在落实层面要把握三个特点:

一是注意政策适用范围,包括适用对象和改革内容。《实施方案》的适用对象是全省的公立高校、科研事业单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港澳地区在我省设立的相应机构也可以参照执行。职务成果赋权与资产单列管理两项改革举措也由过去“试点”开展改为现在的“全面”开展,实施单位为全省的高校院所(《实施方案》出台前我省只有6家高校院所参加了国家的试点工作分别是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科学院、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和中国农科院(深圳)基因组研究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的适用问题,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在科研自主权、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与科研机构适用同等政策。”

二是激励力度更大,实施单位应按政策要求做相应调整。在成果转化赋权或收益分配比例方面,将奖励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提高到不低于70%。同时,鼓励实施单位探索给予成果完成人全部净收入、股权或所有权。对于赋予长期使用权的,在使用期限内,允许成果完成人将成果使用权对外二次许可实施。改革进一步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助力解决“不想转”问题。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保障措施更强了。一方面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司法保护,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是建立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机制,在实操层面明确“谁来免”“免什么”“怎么免”的关键问题,切实消除科研和管理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要求高校院所提高成果转化绩效考核权重,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和技术转移人员培育等。

总台国际在线记者:随着《实施方案》方案和《工作指引》的出台,也解决了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不敢转、不想转和不会转”的问题,目前社会各界对于高等院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非常关注,请问省教育厅,广东省在推进高校落实相关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情况如何?谢谢。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

谢谢记者朋友,以及社会各界对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加快推进学科链、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力促进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先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省教育厅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定期座谈机制。探索建设大湾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开展大学科技园优化重组。指导高校设立成果转化工作专责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其次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将本科院校向企业转移技术成果数量和服务收入作为地市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监测指标,将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情况作为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和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重要评价内容。同时调整优化科技项目的申报,将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条件。高校也将专利创造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产业化等成效,作为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以及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第三是增加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积极组织高校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重点研发计划,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精准对接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开展面向市场的“订单式”研发。支持高校布局高价值专利,引进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专利成果的培育、推广和转化。与华为、腾讯等大型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校企创新联合体,建设217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第四是推动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进一步加强高校与企业的互动,开展高校科技成果系列推介,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开展高校存量专利盘点,进行存量专利线上线下推广。与佛山市政府成立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库、专家库和企业需求库,服务全省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企业技术需求。2023年高校以专利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1821项,合同金额11.2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的宣贯,推动高校继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扩大科技成果自主管理权,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和赋权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实现转化和产业化。

南财广东经视记者:我们知道高校在科技转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广东工业大学作为广东省唯一一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的省属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什么样的经验可以分享?谢谢。

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余林: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广东工业大学作为“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始终坚持与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具有广工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学校以赋权试点改革为抓手,聚焦科技成果“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等问题,从体制机制、平台建设、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发力,打造高校科技成果协同转化运用模式,探索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道路上的难点、痛点问题,加快推进有组织的科研和成果转化,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住赋权试点改革契机,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广东工业大学是全国40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之一。学校积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改革,成立了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管理委员会及权属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以《广东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为主文件,以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评价、技术作价投资等12个方面文件为配套的“1 12”成果转化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成果赋权及转化流程,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研人员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业绩指标,目前已累计实施86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并成功实现转化。

二是构建“1 2 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线下体系,以打造1个“广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为主线,以建设沙河校区大学科技园和大学城成果转化中心2个转移转化基地为承载,以共建N个校地校企协同创新平台为支撑,实现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及培养、成果转化与地方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目前,学校与省内各地市联合共建了14个协同创新研究院,与省内外企业共建了200多个校企创新平台,形成“一平台一特色”协同发展格局,助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学校各协同创新平台获认定4家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和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900余家,其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超100家,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7家。

三是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线上服务平台。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及广东省重点产业布局,建立了集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科技成果展示、咨询、交流于一体的创新成果推广平台,实现供需高效对接与转化。

四是建设高校技术经纪人队伍,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学校已组建一支规模超百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并出台管理办法,明确技术经纪人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科研团队培育高价值科技成果、精准匹配企业技术需求和设计最优转化路径。

学校入选全国成果转化百强高校,位列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44位。随着省《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等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和系列创新举措的落地见效,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持,将更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转化积极性,促进职务科技成果合规、快速转化。广东工业大学将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成果高水平创造和高效率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据了解,我省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是起步于6家试点单位,那么当前这两项改革在全省铺开,省科学院作为试点单位之一,有什么可供分享借鉴的经验吗?谢谢。

广东省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颜国荣: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省科学院紧扣省委省政府2015年重组赋予的定位目标,基于对产业技术创新规律的把握,聚焦产业技术转移转化,形成了“一院两制三体系四融合”的发展战略。2020年省科学院成为国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2021年又纳入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国有资产单列改革试点单位。

针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省科学院主要做法是建制度、定流程和创模式。首先是“定制度”。在省科技厅等部门的指导下,省科学院制定了《广东省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创新设置“直接赋权、过程赋权和提前赋权”三大举措,具体来说,有成熟成果和市场需求就直接赋权,成果尚未熟化但有市场需求就过程赋权,成果尚未形成但有市场需求就提前赋权,着力解决“不敢转和不想转”问题;然后是“定流程”,制度明确了申请赋权适用条件、程序、成果转化决策机制和赋权管理等内容,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全流程固化下来,做到全过程管理“有据可依”;最后就是“创模式”,广东省科学院遵循“利益捆绑、利益共享”理念,一方面打造科研人员“技术股 现金股”激励模式。除传统的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技术股之外,广东省科学院还鼓励科研人员以现金出资入股,形成“技术股 现金股”模式。第二方面是建立技术经理(经纪)人跟投机制。2021年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的指导下,省科学院牵头在全省首次开展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审,为科技成果转化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技术经理(经纪)人作为成果转化的“红娘”,全程参与成果转化,以跟投机制实现深度捆绑,形成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技术经理(经纪)人运营,利益捆绑利益共享的技术育成孵化体系,着力构建“有得转、转得了、转得快、转得好”这“四转”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

作为两项改革试点和政策叠加推进的试点单位,省科学院完成了60余项成果赋权并转化见效,全院“四技”收入连续5年位居全国地方科研院所首位,代表性企业“中科云图”由院士团队无人机遥感网技术孵化,已发展成该领域领先企业,估值超12亿元。

探索成果转化的赋权改革和单列管理,确实会碰到不少政策性问题,但让我们十分欣慰的是,省里今年发布的《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对这些问题都有了清晰的回应。我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将成果转化做大做强。我相信,这两份政策文件在推动成果转化形成新质生产力方面,一定能够显现出政策赋能的效应,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保驾护航。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作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广东省科学院在赋权改革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能否就相关成果转化再介绍一个具体的案例?谢谢。

广东省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颜国荣:

谢谢记者的提问。广东省科学院聚焦重点领域和战略性产业集群,提升资源汇聚和配置能力,孵化成果较为显著,如投资孵化的广东中科谛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谛听),它就是广东省科学院科研成果产业化落地的一个成功案例,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卡点、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示范样本。

中科谛听成立于2020年12月,主要以光谱技术为核心,特别是油料光谱仪有效打破了相关油液检测技术在国内市场数十年的垄断。其科研成果来源于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研发团队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组建的原子光谱研究团队。早在2014年,研发团队研制出了第一代样机,但在尝试小批量生产上,团队却遇到难题,导致成果迟迟未能转化落地。2020年,省科学院成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单位,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研究院(简称佛山产研院)在调研时看到样机,经过评估一致认为这项技术有市场需求和成熟成果,就采取了直接赋权的模式,同年开始对该成果在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进行孵化。首先是打造科研人员“技术股 现金股”激励模式。广东省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科控股)、佛山产研院、研发团队和经营团队共同持股成立中科谛听,其中研发团队持股53%为控股股东,充分激发了团队的积极性。然后是建立技术经理(经纪)人跟投机制。省科学院科研团队技术过硬但缺乏市场经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广科控股和佛山产研院各持股20%及12%,在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方面持续支持公司发展。技术经理(经纪)人跟投机制实现深度捆绑,形成技术经理(经纪)人运营,利益捆绑利益共享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最后是佛山产研院建立了精密仪器公共中试验证平台。帮助中科谛听这样的企业开展全过程中试环节,完成实验室成果规模化生产验证,打通了科研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中科谛听发展势头良好,成为油液检测细分行业的龙头。2023年中科谛听在国内油料光谱仪市场占有率高达60%,不仅在全国居于第一,也在全球市场位居前列。成立不足四年的中科谛听已经驶入发展快车道:2021年首年经营即实现盈利,2022年总收入同比翻一番,2023年保持50%增长率,营收超千万,2024年预计将稳步增长。近期国内头部创投公司拟投资上千万资金入股中科谛听,投后估值高达1.5亿元。

南方日报记者:《实施方案》提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司法保护”,请问省法院,当前我省科技成果司法保护方面已经有哪些举措,接下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相关的保护?谢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王晓明: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五年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0万余件,其中发明等专利案件6.3万件,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支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助推重大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持续产出。结合科技创新成果的创新程度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加大对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判赔数额不断提档升级。去年,全省法院判赔额超千万元的案件共24件,并在62个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发明专利等技术类侵权案件平均判赔数额约百万元,相比五年前翻了一番,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二是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促进科技力量不断壮大。开展“保障科创主体合法权益”专项调研,依法保护重点科研机构、科创企业、研发人员等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对创新主体特别是“专精特新”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依法判定等同侵权或者合理创新、不构成侵权的情形。依法保护科研人员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离职科研人员被诉案件,依法审慎处理涉及重大科研项目、知名科学家的案件。

三是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构建科技创新全链条保护体系。健全“技术调查官 专家咨询 技术顾问”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入选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利确权与侵权诉讼联合审理机制,共15家省直机关联合构建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信用监管机制。

四是加强司法普法宣传,营造科技创新法治环境。连续多年编撰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短片视频等,推动保护创新、激励创造理念深入人心。组织“法官百企面对面”等宣讲活动,为百家科创企业出海发展“把脉问诊”。编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等普法宣传手册,帮助企业消除风险隐患。在广交会、高交会上设立站点提供“上门”司法服务,数千家企业获益。

《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出台后,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励创新创造、规范科技创新转化运用等重要作用,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司法力量。

主持人杨芳:

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希望各家媒体能够持续关注广东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促进我们的政策和措施更多地被人知晓,也更好地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