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6-06 08:55   点击数:3727   来源:南海区政府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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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南府2018155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编办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15

 

 

 

佛山市南海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改革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职转发〔2018〕1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207号),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542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建设工作,加快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资源、推动共享、优化流程、创新监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中介超市,着力解决中介服务资源不均、地方保护、中介垄断等问题,打通群众办事“中梗阻”,推动我区中介服务市场更有活力、更加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各级行政职权更加规范、高效、透明运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开放,公正透明。中介超市面向全国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实行动态进驻。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充分公开中介服务机构及交易相关信息,使中介服务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二)自愿进驻,自主交易。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由中介服务机构自主决定是否进驻中介超市。项目业主和中介服务机构在遵守中介超市运行规则和管理规定前提下,按照市场原则自主交易。

  (三)资源共享,创新监管。依托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推动基础数据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一地进驻,全区通行”。创新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逐步实现“一地失信,全区受限”。

  (四)统分结合、分类推进。中介超市由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部署,市区分级使用、分级管理。按照财政性资金项目、社会性资金项目进行分类,成熟先行、稳步推进,逐步推动中介超市应用运行。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中介服务是行政管理工作(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等行政职权,下同)中,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管理工作必要条件或政府履职所需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超市为上述各类中介服务提供网上交易场所,为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购买、承接中介服务项目服务。本方案中的中介服务包含财政性资金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下同)以及社会性资金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

  1梳理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区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财政性资金项目、社会性资金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立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等要素,建立中介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的联系。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中介超市不提供交易服务。(区编办会区有关部门负责,2018年5月底前完成)

  2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中介超市及时对发生变化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调整更新,确保中介服务事项及相关资质要求的有效性。根据动态调整后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时更新行政审批标准化内容。(区编办、政务办,持续推进)

  3推动中介服务事项公开透明。通过中介超市向社会公布我区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中介服务涉及审批服务事项,公开中介服务机构信息、采购公告、成交信息、履约信息、评价信息、信用信息等,加强社会监督,让中介超市“在阳光下运行”。(区编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负责,区发改部门、政务办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二)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超市。

  1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对照中介服务事项,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加强各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库,逐步实现中介服务机构“一地入驻,全区通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负责,区数据统筹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

  2严把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市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及时明确所管行业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的条件要求。对拟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资质核实关。已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如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进驻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配合,2018年7月底前完成)

  3创新进驻服务模式。按照市有关要求,推广应用全市统一平台,将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照纳入电子证照系统管理,简化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流程。依托网上办事大厅企业专属网页,为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主动推送进驻邀请等个性化服务,提高中介超市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数据统筹局、政务办负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分批进驻。按照市有关要求,分批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公告,向全国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凡能够提供目录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具备相关执业资质,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进驻中介超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负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中介超市监管机制。

  1贯彻落实中介超市的管理制度。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为我区中介超市的日常运营机构,贯彻执行市统一制定的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和运营规则,保障中介超市有效运营,为后续有关配套制度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发改、财政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2建立完善收费监管和保障机制。财政部门从经费、制度等方面为财政性资金项目进驻中介超市交易给予必要保障。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发改部门要做好收费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定收费标准落实到位。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区发改、财政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配合,持续推进)

  3贯彻落实中介超市交易规则。贯彻执行市统一制定的中介超市交易规则,及时发布中介超市业务办理指南、操作流程等标准和规范,保障中介服务交易的公平、公开和效率。组织实施市统一制定的中介服务交易评价机制,由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等对中介服务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收费合理性等开展评价,促进中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区发改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负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4创新中介超市信用监督制度。根据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中介超市信用管理规定,积极探索中介服务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明确信用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中介超市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对守信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激励;对有失信记录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定限制;对严重失信或违法的中介服务机构列入超市黑名单,并予以清退,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区发改部门负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配合,2018年8月底前完成)

  5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所管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套出台相应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智能化监督水平,促进中介服务市场更加公平、规范和有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监管的中介服务行业和对象,出台中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制度,于2018年10月底前报中介服务超市建设专责组备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推动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应用。

  1推动中介超市试运行。按照“成熟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加强研究论证,选择具备条件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在中介超市上开展交易。同时,按照自愿原则,推动条件成熟的社会性资金项目在中介服务超市上试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负责,区发改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2018年7月底前完成)

  2不断扩大中介超市应用范围。结合市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我区各领域社会和政府项目业主进入中介超市开展采购业务。逐步实现中介超市覆盖各行业、各领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负责,区发改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配套中介服务合同范本和规则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紧密配合,根据中介超市上线应用进度安排,及时对应制定相关中介服务合同范本,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管理,为中介服务网上全流程交易提供支撑。同时,明确中介服务委托、中介服务提供等有关要求和规则,提高交易公平性,加强监管效率。(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配合,持续推进)

  4持续创新优化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机制。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使用意见,向市中介超市日常运营机构提出完善与优化中介超市有关业务流程的建议,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超市的服务效率与质量。(区发改部门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负责,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破解行政管理领域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的重大举措,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廉洁政府具有积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倒排时间,狠抓落实,确保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参与、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建立由佛山市南海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制,在协调小组下设中介超市建设专责组,由区编办、发改、财政、数据统筹部门,区政务办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具体协调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区编办负责整体统筹中介超市建设工作,制定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协调、推动全区中介超市业务开展。区发改部门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根据市有关要求,完善中介超市相关交易规则和信用监督制度,加强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监管。区财政部门负责从经费、制度等方面为财政性资金项目进驻中介超市交易给予必要保障。区数据统筹局负责中介超市的技术支撑等工作。区政务办负责协调中介超市平台与“一门式一网式”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负责中介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协同管理中介超市平台。

  (三)加强督促检查。把中介超市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并纳入绩效考核,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区委督查科要建立健全督查落实机制,对照任务安排的时间节点,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主动、任务落实到位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中介超市的良好氛围,吸引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业主更多通过中介超市购买和承接中介服务。加强中介超市应用和管理培训,使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和部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有效保障中介超市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