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日期:2021-09-10 23:13   点击数:1763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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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1〕1036号)转发给你们。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二、本次专项设四个专题:“银龄专家”、“海外名师”、“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2021年8月27日~9月27日期间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注册账号(已有账号不需重新注册)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卢娟,电话:0757-8336639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_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