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核对申报信息工作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核对申报信息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19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有关要求做好下列工作: 一、今年所有高企认定申报企业须于2018年9月20日12:00-10月8日17:30期间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www.gdstc.gov.cn/)校核申报材料。企业经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误,可自行申请退回修改(操作指引请见《通知》附件2)。企业经修改的申报书在重新提交并由市科技部门完成推荐后,须重新打印纸质材料并于10月21日前递交到所属区经科局。 二、企业要认真对申报材料所有信息做校核,校核操作包括但不限于:1.对申报材料内每个文字、数据等内容做校核;2.下载打开每一个附件并对附件每一页内容做检查。 三、2018年9月23日17:30前在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校核流程且申报材料推荐至省科技厅的企业,列入第一批评审;其余的申报企业若在2018年10月8日17:30前在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校核流程且申报材料推荐至省科技厅的,列入第二批评审。 四、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9月20日-10月8日期间安排相关业务负责人员在系统上认真、及时地提交企业申报材料至市科技部门。 五、企业在校核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所属区或市科技部门。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伟东 82340448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蒋阳梅 86331271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关伟秋 87700138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罗敏婷 88669696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启伦 22830363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陈 荣 83355498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核对申报信息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1967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陈荣,电话:83355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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