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 2023 年度社科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6 23:27   点击数:868   来源:市社科联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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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现发布本招标公告。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委、市委全会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奋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谱写佛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深入研究我市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深入总结我市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实践经验,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佛山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引领示范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1.佛山市社科规划2023年度课题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

     2.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从公告项目选题中挑选(详见附件1)。现有选题主要从宏观的角度立题,鼓励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若有需要,各课题组在现有选题的基础上,可稍作调整(不改变题目本身的核心要义),以副标题的形式体现出来。即网上进行项目申报时,可在撰写项目研究提纲的时候,在“选题的目的”位置处把“原题目”和“副标题”一并写上。

     3.青年项目和共建项目的申报不受本公告项目选题限制,允许在遵循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规律原则上自行设计选题。鼓励从《佛山市2023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中择取进行研究。

     4.应用研究课题着重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鼓励各课题组横向调研借鉴其他地市的类似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尽量拿出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基础研究课题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以及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

     5.本年度设重大项目5项(每项资助5万元),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15项(每项资助1万元), 共建项目若干项。具体项目数量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可根据招标实际情况酌情调节。

     以上项目鼓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三、申报要求和办法

     1.重大项目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机关、企业工作人员可不受此限制),否则需提供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函;青年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条件。

     所有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

     青年项目经专家评审,不能获得青年项目立项的,其项目申报符合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申请人同意可择优转为共建项目。

     在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出现空缺时(无人申报或所有申报人均不符合申报要求),可从紧扣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其他申报项目中调剂立项。

     2.申请人可从http://218.13.22.109:8080/isLogin.do登入,或从“佛山社科理论网”(www.fsskll.org.cn)点击“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链接进入,并根据公告要求在线填写申报(在线申报时请申报人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申报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业务联系人:曹女士0757—83033715;网络技术服务:王工,15627237295。

     3.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含党校)需按公告规定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其他单位申报人直接在线申报(单位列表中若没有对应的单位,请选择“其他单位”),由市社科联进行审核。

     4.经评审结束和公示后,拟立项项目的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并附电子版各1份。各单位盖章后,按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经济类、社会管理类、教育法学文化类”顺序整理,统一报市社科联,再由市社科联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签订《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协议书》。

     5.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2月24日起至 2023年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市社科联106室,邮编:528000。电子邮箱:kyb@foshan.gov.cn。

     四、评审、立项与管理 

     1.佛山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实行按学科分类甄选相应专家,采用专家个人独立匿名评审。评审结果经审议、公示等程序,正式公布。

     2.以《佛山市2023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所列题目或方向(可酌情修改)开展研究的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所有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并申请结项。申请延迟结项的项目结项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否则作撤项处理,并追缴前期的资助资金。

     4.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五、其他事项

     1.2022年佛山市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果为不合格(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项目。

     2.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相关高校及时将本公告通知到所属院系和个人,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

    

    附件:1.佛山市2023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

        2:佛山市2023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选题指南


        佛社科联通〔2023〕4号佛山市2023年度社科规划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