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培育的通知

 
日期:2024-01-25 16:21   点击数:584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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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佛科〔2022〕2号)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入库公示等流程,2023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共有888个项目予以入库培育,其中医学类科技攻关项目816个,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72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培育非项目立项,达到出库条件并经审核或评审完成出库的项目予以认定为市级项目。

  二、培育期自2024年1月1日起算,培育期满一年后符合条件可提出出库申请。

  三、各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区、本单位在库项目监督管理,遇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科研伦理、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科研诚信承诺,履行勤勉责任义务,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附件:

  1.2023年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培育项目清单(医学类科技攻关)

  2.2023年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培育项目清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4日

  (联系人:王洪刚,电话:833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