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有关认定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及《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附件3)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两份)送至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二、各区初审上报。请各区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根据需要可实地核查,切实把好材料初审关,汇总初审通过的企业相关信息,形成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推荐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加盖区局公章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光盘一份)报我局(技术创新科)。 三、开展申请变更。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主管部门在2022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各区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一份,附件5)于2023年2月13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技术创新科)。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6日 (联系人:禅城区:李想,82340856;南海区:陈宝欣,86332245;顺德区:何振邦,22831398;三水区:詹桂彬,87755806;高明区:谭婉华,88885566;市工信局:伍卓峰,8216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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