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关于组织申报南海区第一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9-04 08:59   点击数:2122   来源: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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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2017〕9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南海区推进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72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海区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工程资金采用补贴方式支持全区建设的批复》府复〔2016447)、佛山市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技术白皮书》和公安机关落实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安全审计工作等相关要求,现组织申报第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市内行政服务类办事大厅、公交枢纽、市政公园、旅游景点、文化场所、医院、体育场馆、银行网点、产业园区、购物中心、餐饮酒店、院校等公共区域所建设的无线局域网。

    二、申报时间

各区受理开始时间:2017年9月1日,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第一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资金专家评审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项目所在地在南海区内,向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提出申请,报送有效申报材料(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A座404,联系电话:86330838)。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承诺

    申请单位在申报时承诺填报数据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申报行为,将取消其财政补贴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监督检查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对申报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运维情况。

(三)专款专用

    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对存在项目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除全额追回已拨付资金外,还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南海区第一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附件 南海区第一批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补贴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