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公寓2016年第二批入住人选名单公示根据《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专家评分暂行办法》(禅经发〔2013〕125号)等有关规定和办法,区专家公寓管理工作小组对2016年第一批专家公寓入住申请材料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审核,拟定了入住人选2名(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向区专家公寓管理工作小组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止,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2341671、82341672 办公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5室。
禅城区专家公寓管理工作小组 2016年12月5日
附件: 专家公寓2016年第二批拟入住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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