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14 15:32   点击数:1315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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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禅城区开展2022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我省设立的博士管理服务创新平台,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为博士博士后人才提供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服务;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

  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特别是涉农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一)设站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2.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申报对象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1.“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或对华南地区发挥良好辐射带动作用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建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科研机构或从事科技活动工作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

  3.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以及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的机构。

  4.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5.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并建有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团队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企业,或已建立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

  6.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经工业信息化部评选确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7.在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中承担重要职责的集群促进机构。

  8.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以及惠州、江门、肇庆市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涉农领域的有关单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和准备佐证材料。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纸质版要求:《申报表》与佐证材料双面打印且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佐证材料应尽量简化,请勿超过20页。

  (二)报送时间。申报单位于2月14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2022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电子版)至禅城区人社局1楼办事大厅1号窗(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区人社局按程序择优推荐申报单位名单报送市人社局

  附件1.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docx

  附件2.2022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docx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1日

  (联系人:卢倩琦,电话:82786084,邮箱:luqianqi@chancheng.go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