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南海区品牌企业行动计划试点企业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函〔2018〕49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南海区品牌企业行动计划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区委“传承品质、成就品牌”的工作主线,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品牌企业行动计划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品牌企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7〕54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品牌企业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品牌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区政府研究决定,认定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6家企业(名单附后)为南海区品牌企业行动计划试点企业(简称品牌企业)。品牌计划实施期间,由品牌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品牌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契机,深入实施品牌企业行动计划,先行先试,集中资源助力品牌企业做强、做大、做精,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推动南海高质量发展。
附件:南海区品牌企业行动计划试点企业名单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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