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26年第四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粤科公告〔2026〕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佛山市彬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完成异地搬迁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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