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等)工作经费拟安排方案的公示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财政拟安排省科技厅2016年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等)工作经费670万元,其中:一是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资金工作经费166万元;二是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资金工作经费43万元;三是企业研究与开发资金工作经费61万元;四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经费400万元。上述经费由省科技厅按规定统筹用于2016年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等)项目评审及项目管理工作。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18日至9月23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司圣奇,020-83163838;省财政厅黄飞,020-83170055。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