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落实中央、省、市、区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提振发展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抓春节、元宵节消费旺季,举办佛山(禅城)岭南年俗欢乐节、行通济、双城老字号庙会等民俗活动,市区联动,在零售、餐饮、住宿、文旅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发放消费券或开展补贴扶持,组织汽车、家电、家居等行业开展主题优惠促消费活动,激发市民消费热情。鼓励我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美食集聚区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对商业综合体、美食集聚区的管理运营方予以活动实际投入(不含发券减免)最高不超过1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此项措施受理第一季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二、稳住投资基本盘。提升项目谋划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细化抓好年度60项左右的省、市重点项目,确保2023年完成省、市重点项目投资164亿元以上。落实好区领导挂点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加速推进区主导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进度。 三、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争2023年专项债资金总额突破上一年。对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平台公司,可根据项目情况和财力状况,注入一定资本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四、加大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奖励。对2023年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0万元,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奖励3万元,完成2.5亿元(含)至5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完成0.5亿元(含)至2.5亿元的奖励50万元,完成0.4亿元(含)至0.5亿元的奖励30万元,完成0.25亿元(含)至0.4亿元奖励10万元。此项措施受理第一季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五、加强低效产业用地有机更新。2023年启动2000亩以上土地整备试点,供应工业用地600亩以上,新增与释放产业载体约200万平方米。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上楼”,对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2.0。 六、支持外贸企业赴海外开拓市场。对申报年度企业参加境外(含港澳台)商品展销会,以及参加禅城区政府、商务部门及国内地级市以上政府、商务部门和行政性协会商会行文组织(组织形式限主办、承办、协办、指导或支持)或推荐的境内商品展销会,每个展会按自缴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布展费和2名工作人员的住宿交通费)的50%给予据实补助扶持,每个境内展会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每个境外展会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七、支持龙头外资企业来禅投资。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区新设外商投资项目,实际外资金额达5000万(含)美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针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来我区投资的引荐人,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鼓励社会化大招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1号)第六条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落户我区的外资企业,根据省、市各级利用外资扶持政策给予支持。 八、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九、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组织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深入企业开展综合金融服务,组织专业化融资培训,提升企业运用股权融资、债券和REITs等直接融资工具能力。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重点支持满工满产企业转贷。 十、拓展融资专项资金范围。扩大禅城区融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覆盖面,在原有扶持对象的基础上增加“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为企业转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支持的政策性资金。在满足短期周转资金需求和做好风险管控的情况下,扩大融资专项资金的用途,可将部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其他用途。 十一、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设立佛山市禅城区产业创新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泛家居、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金融保险、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产业方向的创业创新及招商引资需求。 本政策措施,除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外,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执行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如国家、省、市出台同类的政策或要求,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迅速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或发布申报指南,加快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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