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禅城区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复核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和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范围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优势企业(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 (二)考核范围 培育期内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每年均须参加年度考核。2023年度的考核范围为2022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复核的重要参考,连续2年不参加考核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 (三)复核范围 培育满3年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须进行复核。2023年度的复核范围为2019年及以前认定为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且未参加或未通过2022年复核的企业。2023年复核范围内企业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复核的,将取消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资格。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以及参加年度考核、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均需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tc554.org.cn)完成注册、申报、考核、复核、测评等工作(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流程说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2)。 (二)参加申报和年度考核、复核的企业自7月24日起通过管理系统企业入口完成注册,在线填报注册信息,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核通过后开展测评,通过审核的企业请于8月31日前完成测评工作。以往年度已经注册的企业需重新注册。现优势示范 企业更名的,以新名称进行注册,并上传变更登记材料(与营业执照一起扫描上传)。 (三)现优势企业选择申报示范企业的,视为同时参加优势企业考核或复核,无需单独提交考核或复核流程。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流程说明.pdf 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说明.pdf 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邓咏晖,联系电话:0757-8272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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