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采购竞价邀请函

 
日期:2018-06-06 09:01   点击数:2932   来源:市金融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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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公众的力量推动非法集资活动“群防群治”,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我局拟于2018年6-7月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并就相关活动策划和执行进行自主竞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如下:

一、 供应商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采购需求

邀聘合作机构共同策划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7月期间。

(二)预算经费。

人民币150000元以下。

(三)宣传内容。

1.防范、举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典型案例等;

2.部分领域政策解读,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投资理财、房地产、私募基金、股权众筹、养老服务、民办教育、农民合作社、医疗等;

3.热点提示,突出对以消费返利、虚拟货币、虚拟任务等名义,以政府PPP项目、慈善公益以及“一带一路”“区块链”“物联网”“军民融合”等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予以风险提示;

4.普及投资理财等金融知识,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四)宣传对象。

全体佛山市民,重点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宣传,强化对学生、网民群体的宣传。

(五)宣传渠道。

1.可自行选择电视、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其中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

2.线上线下相结合,其中线上活动主要通过“佛山金融”微信公众号开展。

(六)其他要求。

1.策划方案需保证原创,严禁剽窃或抄袭;

2.内容积极向上,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3.活动内容、形式、方法新颖、有创意,具有佛山特色;

4.受众面广,影响力大,有针对性、可行性。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书构成

1.报价函

2.宣传策划方案,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背景、活动组织、活动内容等内容,要求表述清晰,文字简练。

3.报价一览表

(二)相关资料证明文件

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三)报价

1.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20日。

(四)报价书递交

1.报价文件必须在竞价邀请函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2.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价的全部费用,样品各自取回。

3.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18年6月11日15:00前向我局书面送达响应文件。

联系人:李国仪。联系电话:82067765,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9楼902室。

四、其他说明

(一)我局在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对供应商资质及服务承诺等进行查验,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按本单位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

(二)采购结果在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网站公布。




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