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战略项目申报的工作(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13),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的申报条件请查看具体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请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二)网上初核。 1.申报书提交后,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时掌握审核进度,并能够在进入网上初核阶段前撤回申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各区市场监管局作为初审单位(简称“初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核,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核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3.申报单位网上初核不合格,应根据初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审核。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核合格后,须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简称“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审核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3.审核单位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审核单位在审核期间,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接受申报单位委托评审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17时,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网上申请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28日17时; 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18日17时; 请各申请单位于2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收齐后统一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逾期不予受理。 市市场监管局纸质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 24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六、投诉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如对申报、审核过程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拨打投诉电话:83380036。
附件:1.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3.知识产权双向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4.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宣传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5.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宣传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6.地理标志运用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7.地理标志产品流通和展示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8.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9.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转化对接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10.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11.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12.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13.广东省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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