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安排和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佛山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安排和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8〕242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19年我市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审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用户准入门槛 (一)2019年我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1300万千瓦时。仅满足2019 年准入条件的用户,从2019 年起进入市场交易。 (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400 万千瓦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由广东省科技厅认证,企业名单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数据开放应用平台查询。 (三)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500万千瓦时。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的行业认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四)有色金属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准入要求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二、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申报材料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423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宣贯力度,助推电力市场交易。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大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的宣贯力度,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积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2.加强审查力度,做好初审工作。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强企业申报材料审查力度,做好初审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退回申请,杜绝“擦边球”现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请于每月30日前上报我局。 3.强化能耗、环保监督管理。对获得电力交易资格的企业,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强监督管理;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相关节能减排指标计划,我局将根据各区上报的情况,提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暂停或取消企业电力交易资格;鼓励已经获得电力交易资格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三能”体系建设等工作,提升节能环保工作水平。 (二)请佛山供电局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1342号)要求,通知各区供电局积极做好企业用电信息的查询申请工作,配合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查企业用电信息,落实电力用户用电信息查询确认服务体系。 2.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做好后续的统计结算工作。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安排和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 2.广东电力市场电力一般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报表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8398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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