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安排和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

 
日期:2018-10-10 15:14   点击数:6163   来源: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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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佛山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安排和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8242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19年我市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审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用户准入门槛

(一)2019年我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1300万千瓦时。仅满足2019 年准入条件的用户,从2019 年起进入市场交易。

(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400 万千瓦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由广东省科技厅认证,企业名单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数据开放应用平台查询。

(三)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500万千瓦时。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的行业认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四)有色金属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准入要求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二、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申报材料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423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宣贯力度,助推电力市场交易。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大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的宣贯力度,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积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2.加强审查力度,做好初审工作。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强企业申报材料审查力度,做好初审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退回申请,杜绝擦边球现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请于每月30前上报我局

3.强化能耗、环保监督管理。对获得电力交易资格的企业,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强监督管理;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相关节能减排指标计划,我局将根据各区上报的情况,提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暂停或取消企业电力交易资格;鼓励已经获得电力交易资格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三能体系建设等工作,提升节能环保工作水平。

    (二)请佛山供电局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1342号)要求,通知各区供电局积极做好企业用电信息的查询申请工作,配合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查企业用电信息,落实电力用户用电信息查询确认服务体系。

2.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做好后续的统计结算工作。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安排和市场主体准入的通知

          2.广东电力市场电力一般用户市场准入资格申报表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108

            (联系电话:8398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