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利息、担保费补助的通知

 
日期:2022-08-12 18:36   点击数:1128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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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申报2022年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利息、担保费补助,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利息补助。

  (二)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费补助。

  二、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通过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合作银行进行贷款的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并已还清本息的贷款。已获得过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利息补助的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二)与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为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或通过合作担保公司向合作银行贷款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银行担保贷款。已获得过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费补助的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三)同一贷款项目企业已通过其他政策获得禅城区财政贷款利息、担保费补助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根据《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利息、担保费补助申报指南》,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9日。申报期结束后仍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金融股

  联系人:朱小姐、何先生

  电话:82340928、82340445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利息、担保费补助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利息、担保费补助申报指南

  一、事项名称

  2022年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利息、担保费补助申报。

  二、政策依据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1〕4号)。

  三、申报条件

  (一)贷款利息补助

  1.申报条件和范围

  通过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合作银行进行贷款的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并已还清本息的贷款。已获得过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利息补助的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标准

  ①单笔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且时间不超过24个月,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月贷款市场报价LPR利率上浮的,贴息部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率加点部分,且最高不超过100BP。使用固定利率的贷款转换为LPR利率计算,贴息参照LPR利率加点部分。

  ②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10万元以下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10万元(含本数)以上50万元以下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上年度对禅城区经济贡献5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担保费补助

  1.申报条件和范围

  与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为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担保公司,或通过合作担保公司向合作银行贷款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银行担保贷款。已获得过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费补助的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标准

  单笔担保融资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含本数),融资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担保费补贴金额为担保金额的0.8%/年,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已经享受担保费补助的,不再给予利息补助,未享受担保费补助的,企业可以申报利息补助。

  (三)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

  (四)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不予补助。

  (五)同一贷款项目企业已通过其他政策获得禅城区财政贷款利息、担保费补助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可以黑白打印或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须红色),再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上传的材料须清晰可见)

  (一)申报贷款利息补助

  1.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利息补助申报书(参照示例样表填写),在佛山扶持通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填写日期后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一份申报书填写一笔贷款利息补助,多笔贷款分多次申报)。

  2.利息补助计算表(参照示例样表填写),在佛山扶持通下载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同时上传可编辑版。

  3.上年度(2021年)完税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4.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5.银行放款凭证(银行放款回单),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6.银行还款凭证(银行还款回单),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7.银行利息凭证(银行利息回单或贷款已还款明细清单,不要上传利息发票),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8.变更证明(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二)申报担保费补助

  1.佛山市禅城区产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担保费补助申报书(参照示例样表填写),在佛山扶持通填写确认无误后打印,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填写日期后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2.申报担保费补助明细表(参照示例样表填写),在佛山扶持通下载填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同时上传可编辑版。

  3.上年度(2021年)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4.担保服务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5.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6.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放款回单),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7.变更证明(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提交: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贷款利息补助或担保费补助事项填写申报书(参照示例样表填写),根据第四点的要求填报并提交材料。

  (二)预审:区经科局在申报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业务的预审,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资格、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报表单填报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预审。预审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给申报企业修改。属于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表单填报不完整的,申报企业需于退回修改规定的日期内完善并重新提交材料,在退回修改规定的日期内仍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三)审核(30个工作日):区经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根据第三方机构审核的结果制定利息、担保费补助初步方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四)终审(5个工作日):区经科局进行终审并拟定利息、担保费补助方案。

  (五)报批(10个工作日):区经科局将补助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六)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区政府审批通过后,区经科局按照相关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企业。

  六、办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七、办理窗口

  (一)全程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人若需现场咨询或申报辅导可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3座1层。

  八、办理时间

  扶持通在线申报期: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9日。

  九、办结时限

  自审核至政策兑现,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咨询电话

  (一)业务咨询

  1.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咨询电话:82340928、82340445。

  2.其他咨询电话:12345。

  (二)系统操作咨询

  扶持通系统操作咨询电话:83282211。

  十一、收费标准

  无。

  十二、收费依据

  无。

  十三、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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