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 2021 年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7 10:37   点击数:1308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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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发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顺府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为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现开展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费用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申报高企认定并通过广东省科技厅受理,但最终未通过认定的区内企业。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00时(逾期未进行申报,将影响企业享受本级政策补助)。

  三、补助标准

  对2021年申报高企认定并通过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30%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当年度已享受认定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方式

  1.注册。企业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新用户注册(已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2.在线填报。用户登录后进入“2021年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费用补助申报”专项(可通过主页搜索关键字定位),在线填写申报资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

  3.纸质材料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经第三方机构最终审核通过后,按照意见内容一式一份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均需在扶持通系统下载打印)。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企业申请兑付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

  1.2021年度企业专项审计费用情况登记表(即在扶持通填报的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2021年广东省科技厅受理高企认定申报截图;

  4.企业和审计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业务往来证明材料:

  (1)2018年-2020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2020年高新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以及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双方合作协议(需要有明确的审计费用情况);

  (2)上述审计报告的扫描原件;

  (3)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

  (二)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事务所的资质要求

  1.事务所专项审计资质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已在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协会备案。(省注协或税协网站可查)。

  2.审计事务所需出具专项审计资质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务所执业证书、员工个税或社保证明、会计师资格登记证、省注协或税协管理系统截图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协议、发票和银行支付凭证的金额需尽量保持一致;

  2.企业或审计事务所有变更名称的,需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变更的证明材料;

  3.企业和审计事务所上传的所有资料(含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卢浩贤22830337、黄志斌22830363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