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佛山市南海区2022年度“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第十三批)的通知

 
日期:2022-04-12 11:59   点击数:1548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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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创新创业团队:

  为落实我区创新驱动战略,加快高端人才引进步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优秀人才团队到我区开展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其科技成果在我区快速转化和产业化,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现就第十三批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法

  项目必须通过“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见附件1。

  二、申报截止时间

  (一)申报人网上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24: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17:30。各阶段详细时间节点安排见附件1。

  三、评审安排

  评审分形式审查及产业关联度论证、技术评审、综合答辩评审、项目成熟度加分四个环节。其中,综合答辩时间初定2022年7月27日--29日,评审方案详见附件3。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团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的所有附件资料,并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资料,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的重要依据,在签订项目管理合同时,系统直接根据申报内容生成合同,无法修改;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2022年度“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第十三批)申报指南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仅供参考,以申报系统为准)

附件3 佛山市南海区2022年度“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第十三批)评审工作方案

附件4 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

附件5 佛山市南海区“蓝海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奖励办法(第二次修订)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附件6.重要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