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邀请推荐各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3-10-27 09:36   点击数:838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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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佛山市各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维护与建设工作,提高我市评审质量,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精神,我市拟对各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扩充优化。诚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一批专业水平高,业绩突出,原则性强的专家纳入我市专家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入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职称三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评审工作,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

  二、学科设置和专业情况

  拟优化和更新的学科和专业列表详见附件3,诚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附件3所列专业推荐专家。

  三、实施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入库人选须经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填写《佛山市专家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1份,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须有个人签名)1份以及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有单位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1份,推荐材料由单位汇总后填报《佛山市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大力支持,推荐相关专业优秀技术人员入库并做好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请于12月8日前将《佛山市专家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佛山市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市人社局专技科(邮箱地址:luoqw@hrss.foshan.gov.cn)。电子文档的文件名前请备注“xx专业专家入库推荐 单位”。



附件1:佛山市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附件2:佛山市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3:学科和专业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