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8 17:12   点击数:1269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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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文化发展中心)、区文联、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好2022年度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21年6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已实施完成且未申报过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的项目,包括以下类别:

  (一)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奖励

  (二)历史传统文化保护奖励

  (三)文艺发展扶持奖励

  (四)文体志愿服务奖励

  (五)文化消费补贴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单位)于2022年4月1-15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线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人(单位)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1〕1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等5份文件的通知》(南文广旅体〔2021〕17号)的相关要求,参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准备材料。

  (二)申报人(单位)自行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进行申报材料的上传(fsfczj.foshan.gov.cn)。除个别项目要求递交或投寄实体材料,其余项目均只需要上传电子文档。实体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三)本通知可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www.nanhai.gov.cn)-部门导航-政府部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申报人(单位)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线上申报。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及方向,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申请表》《申请汇总表》(附件4、5)等资料并上传文件。南海区内申报人(单位)以身份证所在地(单位注册地)选择申报项目所属镇(街道);南海区外个人(单位)以申报项目发生地或暂时居住地(单位注册地)选择申报项目所属镇(街道)。

  (二)镇级初审

  各镇(街道)文化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和汇总工作。

  1.受理。登录佛山扶持通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个别项目接收实体申报材料)。

  2.审查。检查受理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合规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3.汇总。打印申请表并加意见、盖章;整理各类奖励项目的《申请汇总表》;并按工作要求上报区文广旅体局各部门。

  区文广旅体局各相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事业股:叶煜临、杨知明,电话:86323717,

  胡蓓婧,电话:86284326;

  艺术股:张品莹、林少琪,电话:86321195;

  文化遗产股:夏舒婷,电话:86225182;

  群众体育股:冼福添,电话:86281135;

  产业发展股:关伟健,电话:86226096。

  各镇(街道)文化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发展中心

递交或投寄地址

咨询电话

桂城街道

桂城街道平洲永安中路20号

86763199

九江镇

九江镇人民路40号吴家大院

81862660

西樵镇

西樵镇锦湖大道6号飞鸿馆三楼

86886264

丹灶镇

丹灶镇商业大道16号

85441872

狮山镇

狮山镇狮城路3号二楼212室

86630938

大沥镇

大沥镇沥苑路7号2楼

85557968

里水镇

里水镇新兴路6号

85689371


  受理申报期间,各部门必须确保工作时间有熟悉业务的人接听电话咨询。

  (三)区级审核

  区文广旅体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并于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及南海文化云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资金划拨

  镇街财政局收到资金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划拨资金到申报人和单位。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1〕14号).pdf

  2.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等5份文件的通知(南文广旅体〔2021〕17号).pdf

  3.申报表格和指南.zip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3月15日

  (联系人:杨知明,联系电话:86323717)